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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敬 (清代官员) 陈廷敬(1638年 12月31日―1712年5月23日),本名陈敬,字子端,号说岩、午亭,泽州府阳城县中道庄(今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人。清代宰相、学者。

顺治十五年(1658年),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授秘书院检讨,曾经教导康熙帝。康熙十四年(1675年),擢内阁学士、经筵讲官、礼部侍郎,历任左都御史、工户二部尚书。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拜文渊阁大学士、吏部尚书,担任《康熙字典》总修官。康熙五十一年四月,病逝,时年七十五,谥号文贞。

陈廷敬工于诗文,器识高远,文词渊雅,著有《午亭文编》五十卷,收录于《四库全书》,其中诗歌二十卷,还有《午亭山人第二集》三卷等作品。陈廷敬在家乡所建的午亭山村,保留至今。

人物生平

明崇祯十二年(1638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陈廷敬出生于山西泽州府阳城县中道庄(今山西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为了与同馆的顺天通州的陈敬区别,顺治帝赐名廷敬。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康熙即位,授起居注日讲官,累迁翰林院侍讲学士,掌院学士,日值弘德殿讲经,深受康熙帝器重。

康熙十二年(1673年),转侍读学士,充武会试副考官。

康熙十四年(1676年),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充会试副考官。时副都御史余国柱以滇南平定,请厘定乐章。礼部、翰林院会议,郊坛宗庙仍循顺治元年之旧,朝会燕飨宜更定。陈廷敬撰拟十四章,旨下所肄习。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授左都御史兼管户部钱法,疏请改官钱以杜私铸,免铜税便民采矿。定朝廷服制,禁奢靡之风。慎选督抚,以公心爱民勤政廉洁为准。严饬地方公开赈灾钱粮账目,杜绝污吏贪侵害民。

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正月二十四日,陈廷敬上《劝廉祛弊请敕详议定制疏》,指出:"贪廉者,治理之大关;奢俭者,贪廉之根柢。欲教以廉,当先使俭。"意思是说,奢侈导致贪污,节俭才能清廉。

同年又上《抚臣亏饷负国据实纠参疏》弹劾王继文,认为他在战时不用捐纳粮草,却动用库银,大军凯旋之后又将所存谷米以官俸抵给本省官员,前后银数相差九十万两之多。弹章一上,王继文罢官,史书记载:从此以后"风纪整肃"。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九月迁工部尚书,与学士徐干学奏进《鉴古集览》,被康熙嘉纳浏览资政。奉诏任纂修《三朝圣训》《政治训典》《方略》《大清一统志》《明史》等书。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二月,张汧任湖广巡抚时,山西道御史陈紫芝疏劾他"位任未久,黩货多端"。兵部尚书张玉书趁机弹劾与张汧有亲戚关系的陈廷敬 。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四月,张汧因"贪污银九万余两"而被处绞。陈廷敬向康熙帝上《俯沥恳诚祈恩回籍以安愚分疏》,向皇上谢罪,恳请回家守孝。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九月,高士奇疏弹劾徐干学。康熙帝深知徐干学、高士奇招摇多事,遂遣徐、高二人出京。次年二月,就在徐、高二人被迫离京后不久,陈廷敬又被起用为左都御史。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拜陈廷敬为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值讲经筵。有《三礼指要》《老姥掌游记》《午亭文编》《陈说岩诗》等。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四月,康熙帝第五次南巡,召江南士子试于杭州、苏州、江宁,陈廷敬与大学士张玉书、掌院学士揆叙奉命阅卷。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朝廷以陈廷敬为总裁官,与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开始编撰《康熙字典》。同年十一月,陈廷敬以耳病乞休,皇帝依允。

次年五月,大学士张玉书去世,李光地疾未愈,陈廷敬应诏入直办事。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三月,陈廷敬病重,康熙帝令太医院诊视,四月十九日去世。康熙帝亲作挽诗悼之,谥文贞。

人物成就

文学成就 陈廷敬一生编著有多部书籍。其中属于他个人的诗、文集主要有:《午亭文编》《河上集》《参野诗选》《说岩诗集》《山礼指要》《午亭归去集》等;。陈廷敬多次主持编撰国家典籍史志,主要有《世祖章皇帝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鉴古辑览》《三朝圣训》《政治典训》《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一统志》《佩文韵府》《方舆路程》《康熙字典》等。其中,《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它是在明朝《字汇》《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

陈廷敬一生写了很多诗 ,康熙皇帝是历代君主中最懂诗、最擅诗者之一,他以诗人的眼光看陈廷敬之诗,十分欣赏。其有《览〈皇亲文颖〉内大学士陈廷敬作各体诗,清雅醇厚,非集字累句之初学所能窥也。故作五言近体一律,以表风度》诗,诗题本身就对陈诗赞誉有加,诗更云:"清新授紫毫","李杜本诗豪",则推崇之极矣。陈廷敬逝世后康熙又作《大学士陈廷敬挽诗》,仍不忘怀念陈"世传诗赋重"。可见陈廷敬诗赋的成就确实为康熙所赞赏。他在京城任职期间,曾于康熙六年(1667年)与礼部尚书、诗歌大家龚鼎孳发起结诗社,参加者有王士禛、汪琬、程可则等著名文士。

刘然《国朝诗乘》选陈廷敬诗二十九首,评曰:"台阁之诗,工为应酬,虽藻粉铺张而其中无有,亦坐其人胸中无识。……先生诸篇于沉博绝丽之余,寓感讽规切之意,长句片语,莫不称是。天人之相与,主臣之交孚,淋漓恺切,唯所欲言。要其忠孝蟠郁,蓄极而流,不可遏抑如此。诗乃为有为而作也!"

政治成就 陈廷敬生活在康熙时期,先后任职于礼部、吏部、户部、刑部等重要部门,长期担任侍读、侍讲学士,直至文渊阁大学士

钱币改革

在掌管户部期间,陈廷敬曾爬梳积弊,令钱法一清。他发现,当时一些奸商纷纷毁钱铸铜,使制钱数量日减而质量日差,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基石,于是提出制钱改重就轻,并停收采铜税,以增加铜源,杜绝毁钱铸铜的现象,这一举措无疑有利于维护币制稳定。

整治贪污

当时清廷内不少官员贪污受贿,腐化之风十分严重。陈廷敬深切痛恨。他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正月向朝廷上疏:"贪廉这两方面,是做一个合格官员的关键。然而奢俭这两者,又是造成贪廉的根由。要使官员清廉,就先要使他们养成节俭的品质。古时候,从衣冠、车马到服饰器用,办理婚丧大事,都要'贱不得俞贵,小不得加大'。现在由于奢侈之风未除,以至贫穷的人办事节俭反受讥笑,富有的人铺张而无人反对,使得大家竞相奢侈,成为一种风气。于是,贪污求利,触犯法律的事就跟着多起来,而且日趋严重。"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好尚嗜欲之中于人心,犹水失堤防而莫知所止。"

康熙帝接到陈廷敬的上疏,表示赞同,指出,今后"务须返朴还淳,格循法制,以副朕敦本务实,崇尚书俭至意"。

吏治改革

为维护清廷的统治,陈廷敬又上疏说:"总督巡抚的职责在于考察和指导吏员,这样做才能使百姓长期安定下来,并不是让吏员只明察于理事,尽自己的职责就够了。孔子说过: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也。要使百姓不触犯条令,不如先行上之教。行上之教,就要首先师检查总督巡抚。这样巡抚可能会说:'问题师是在于那些吏员。如果吏员清廉能干,不加派火耗税收,理事时就不会贪赃受贿,也不会搜括百姓,百姓也就不致于因触犯刑法而痛苦。'倘若官吏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就可以说是对上有罪。当然,也并不完全是官吏的罪过。上司清廉,则吏员自然不敢贪赃犯法,上司如贪赃不法,吏员虽然也想廉洁,然而却是不大容易办到的。凡是官吏加派火耗,贪赃受贿,搜刮百姓,他每天就忙碌于察言观色,逢迎上司,又哪里有工夫去行上之教呢?百姓看到吏员的所做所为,就会说:'这样的人还能教导我吗?'管教不听,就用刑法。群吏这样做,是总督巡抚导致他们这样做的。所以,当今首要的是总督巡抚要人选合格。他们要不为利欲所动。自己身正,才能管好吏员,吏员也不必整日想着如何曲意逢迎、巴结上司,都留心为民办事。百姓就能够休养生息。"他还建议,应给督抚下一通令,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对违犯者严加惩处,这就会起到以一儆百的作用。对于巡持总督的考察,则要看他是不是廉洁奉公,为群吏做出了榜样。

康熙在位六十一年,陈廷敬从政五十三年间,历经二十八次升迁,一直做到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清朝不设宰相,大学士就相当于宰相了。陈廷敬辅佐康熙长达半个多世纪,成为康熙朝的一代重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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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