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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斗南宅院 |
中文名称: 陈斗南宅院 建造时间: 清光绪28年(1902年) 占地面积: 366.6平方米 类型: 江南典型的四合院 |
凤凰古城陈斗南宅院建于清光绪28年(1902年),位于古城内吴家弄一号,在东门城楼和杨家祠堂之间,占地面积366.6平方米,由前进、天井、中堂及后进组成,为四水归堂回廊式院落,四周防火墙高深严密,是江南典型的四合院。[1]
建筑结构
凤凰古城陈斗南宅院建于清光绪28年(1902年),占地面积366.6平方米,由前进、天井、中堂及后进组成,为四水归堂回廊式院落,四周防火墙高深严密,是江南典型的四合院。
房屋为纯木结构,古典严谨。四周有8米高的封火院墙围护,院墙下砌有1米多高的红砂条岩石,整齐有序,颇具内向性、收敛性,说可以几乎是"与世隔绝"。房屋整体为长方形,前后两栋相连,中有天井,构成四合院。下有回廊,上为"跑马地",回廊右侧有木栏扶手梯上楼。屋内装修极为讲究,工艺精细。有特色的有:防潮的古钱式通气孔、采光的半腰花格天窗、防水的厕所通道"一脚干"等。
获得荣誉
名将
宅院是民国时期的将军府,陈宅出了两位国民革命军少将。
陈斗南将军(1886-1931),1924年-1925年间与贺龙为湘西巡防军同僚,关系密切。1926年参加第二次北伐,1928年年间贺龙领导工农革命军时在鄂南、湘北闹革命受挫来湘西,陈渠珍委派陈斗南支援贺龙领导的工农革命。1931年患恶口疮抢救无效,病故于汉口医院。
陈范将军(1909-1943)为陈斗南之侄,1937年率部参加抗日战争,血战嘉善。2005年中共中央授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奖状及奖章。
文物
陈氏祖宗泥塑像是泥人张传人张秋潭大师的封世之作,被专家、教授赞誉为国家级乃至世界极的泥塑艺术精品。
影视
陈斗南宅院还是《乌龙山剿匪记》、《未代苗王》、《我心飞翔》、《湘西往事》等十多部著名影视剧内景拍摄地。
陈斗南
陈斗南,字子一,号方池,盐城西北乡人,生卒年、乡里不详,约生活在明正德、嘉靖年间。父陈训,嘉靖壬午(1522)科举人,先后授职定远、阴平知县。陈斗南事继母以孝闻,继母病疽,以口吮之而愈(万历《盐城县志·人物·孝子传》)。嘉靖庚戌(1550)科会试第一名(光绪《盐城县志·选举》),授户部主事。陈斗南任中克勤干练,考绩优异。嘉靖帝称赞其“典庾而致严出纳,督运而克效劳勤”,并专门下了两道诏书,封其妻夏氏为安人,又追封其父陈训、其母刘氏、继母季氏,同时嘱其“沉思熟计,剂量出入之节”,保证朝廷所需又不致民困苦,可谓恩宠极浓,依托甚重。(万历《盐城县志·纶音志》)。
其时,奸相严嵩父子操纵朝政,朝野奉若神明,趋之若鹜,而陈斗南“以风节自持”,不肯苟且。严嵩久闻其名,又害怕夺其恩宠,一心欲招罗至门下,而陈斗南坚拒不往。未几,遂遭严嵩诬陷而获罪,贬谪为泰安州通判。陈玉澍在《盐城县志》中叹云:“负济世之才,未竟其用而卒。”
按,《盐城市志》、《建湖县志》均记陈斗南嘉靖19年(1540)乡试举人中式,嘉靖29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光绪《盐城县志·舆地》记陈斗南墓在盐城县治东南10里之南港头。
又按,欲知陈斗南其时“以风节自持”之重,必先知严嵩父子其人其事其威。明嘉靖皇帝善谋多疑,刚愎自用,起先倒是有些革故鼎新的意思,可是不久迷恋上道教,朝野上下乌烟瘴气到了极点。《明史》(卷308)称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正因此,严嵩深得昏庸的嘉靖帝信任,不久窃居高位,后曾独揽相位十余年。其间,父子贪赃枉法,索贿授官,铲除异己,结党营私,真正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此时陈斗南敢于坚不附奸,实在难能可贵。后人述其事,多以其“郁郁而终”,光绪本《盐城县志》记述时并无是说,想来为后人臆测而已。敢拒巨奸,正不欲屈节得官,遭贬斥乃意中之事,何来“郁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