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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洲

来自 文明风网 的图片

陈清洲,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于福建厦门,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2009年调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曾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 现任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1]

先后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劳动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2016年12月26日,中宣部授予"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3]。 2019年9月25日,陈清洲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4]。 2020年11月20日,陈清洲家庭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

目录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

出生日期----1970年12月

出生地点----福建厦门

国 籍 ---- 中国

职 业 ---- 警察

主要成就----个人三等功2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

信 仰 ---- 中国共产党

人物经历

1970年12月出生于福建厦门;

他从乡下来到城里打工,小学文化的他依靠自学上了成人高中夜校,然后考上电视大学,继而通过公务员考试

1986年11月-1995年3月,厦门同安联兴公司工人、厦门市马巷镇人民政府职工(期间1991年9月-1994年7月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学生);

1995年3月-2006年2月 厦门交警支队民警、副主任科员(期间2001年9月-2003年12月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2006年2月-2009年7月交警支队灌口中队指导员;

2009年7月任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

现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是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成员、集美区安全生产宣讲团成员、集美区法制教育基地联络员、灌口镇中小学校校外辅导员等。

人物成就

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曾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五进宣传工作标兵”等荣誉,受到表彰奖励40多次。

《新武后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安基层政工队伍存在问题和对策》《农村中小学交通安全问题及对策》获厦门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一等奖、《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获2010年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精品课程一等奖等。

2016年11月,成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2016年12月,被评为2016CCTV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研究领域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公安队伍建设等。

学术著作

《新武后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安基层政工队伍存在问题和对策》《农村中小学交通安全问题及对策》获厦门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一等奖、《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获2010年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精品课程一等奖等。

社会评价

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陈清洲是一位"人畏人敬"的交通警察。"畏"的是他铁面无私,严格执法;"敬"的是他礼貌待人,文明执法,对每一个违反交规的人都耐心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评)

薛志福是灌口镇上塘村村民,几年前因为交通违规被陈清洲处罚,现在却成了陈清洲到村里宣传的好帮手。"清洲哥是个好人啊,看到他没日没夜地忙碌,心里很感动。他为了啥?还不是为我们大家嘛。"(上塘村村民薛志福评价)

陈清洲,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是灌口人们口中的"亮灯警察",点亮了灌口人民交通安全的"爱民灯"。(当地百姓评)

得知陈清洲自发用微博帮寻人的事迹,刘德华主动走下台与陈清洲握手,为他竖大拇指,感慨地说:"什么叫帅在灵魂,看看他就知道了。"王中磊也说,"我也转过他的微博"。(闽南网评)

视频

改革开放四十年:时代楷模陈清洲 2019年1月15日发布

陈清洲被百姓亲切地称为亮灯警察!来看感人视频 2021年5月27日发布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