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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 Han Yu )(768年--824年)字退之,自称郡望昌黎(今属河北),卒谥文,世称韩文公,又称韩昌黎、韩吏部 。唐代文学家。与柳宗元是当时古文运动的倡导者。
苏轼称赞他“文起八代之衰”。(八代:东汉,魏,晋,宋,齐,梁,陈,隋。)散文,诗,均有名。
著作有《昌黎先生集》。
生平
韓愈三歲喪父,受大哥韓會撫育,七歲開始讀書,十三歲能寫文章,自言“前古之興亡,未嘗不經於心也,當世之得失,未嘗不留於意也”(《與鳳翔邢尚書書》)。贞元八年(792)进士,任监察御史时,以事贬阳山令。任刑部侍郎时,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正月,皇帝將佛骨迎入了宮中供養三天。因谏阻唐宪宗迎佛骨,《論佛骨表》說明“由此觀之,事佛求福,乃更得禍,佛不足信也可知已。”憲宗大怒,將處以極刑,裴度、崔群力救道:「愈言訐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求諫爭。」乃贬为潮州刺史。
往潮州路上,來到了藍關時,大雪紛豭,韓愈見到姪兒韓湘(傳說韓湘就是八仙之一的韓湘子)。不禁再三嗟歎道:「吾為汝成此詩。」詩云:「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願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雲棋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知汝此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後來在潮州又寫〈祭鱷魚文〉,往河裏扔了一豬一羊,結果聽說鱷魚就乖乖離開了。事實上,後來宰相李德裕、宋朝陳堯佐在潮州時,看見鱷魚仍舊在老地方。韓愈在潮州半年後拍足皇帝馬屁,又奉旨回京,官至吏部侍郎。其所撰寫之〈祭十二郎文〉與李密的〈陳情表〉諸葛孔明的〈出師表〉並列為中國三大抒情文之一,常言道:讀〈出師表〉不哭者不忠,讀〈陳情表〉不哭者不孝,讀〈祭十二郎文〉不哭者不慈。
韓愈善寫墓誌銘。韓愈文名日盛,不少有錢人來找他給先人寫墓誌銘。韓愈寫墓誌銘的稿費很高,有一次寫一篇墓誌銘收費是“絹五百匹”,相當於400貫錢,當時韓愈一個月的薪水只有25貫。韓愈一輩子寫了大量的墓誌銘,而且稿費如潮。韓愈有些“諛墓”之作,在當時頗受譏斥。其友劉叉不覺眼紅:「此諛墓中人得耳,不若與劉君為壽。」
誹韓案
1976年10月,台灣郭壽華先生在《潮州文獻雜誌》上寫了一篇〈韓愈蘇東坡給潮州後人的觀感〉,說韓愈先生:「韩愈为人尚不脱古人风流才子的怪风气,妻妾之外,不免消磨于风花雪月,曾在潮州染上風流病,以致體力過度消耗,及後誤信方士硫磺鉛下補劑,離開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因為他煉服的丹砂,唐代人相信能夠治療性病。韓愈的後代還告到法庭,結果勝訴。
後來薩孟武、高陽、林芝、淼森、楊子、羅龍治、張玉法、謝浩、王鼎鈞、丹扉、楊崇森、彭國棟、陸以正、莊練、沈雲龍、史銘、錢穆等人紛紛引經據典,非把事情弄明白不可。最後只有錢穆努力維護這個判決。高陽說:「誹韓案確實是名副其實的文字獄,所不同者,判罰金與族誅而已。」
反对佛教
韩愈 在《原道》和《论佛骨表》中,尖锐地抨击了佛教,认为:佛教耗费大量财富,加重了百姓负担,使“民不穷且盗” ;“佛本夷狄之人”,佛徒“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眼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让佛教凌驾于儒学之上,有被同化为夷狄的危险。韩愈还认为佛教自外于天下国家,灭弃封建伦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他主张“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819 年(元和十四年),唐宪宗要将凤翔法门寺的“佛骨”迎至宫中供养,崇佛之风再次兴起,有人“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韩愈上表反对,主张将佛骨“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从而触怒了唐宪宗,几乎因此被杀。他主张对于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1]。
晚年
韓愈晚年養了一群公雞,在給公雞的飼料裏拌了硫磺,餵上一千天,韓愈就吃公雞。韓愈以“道統”自命,三十六歲時已經“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動搖”(〈祭十二郎文〉),晚年有“落齒”詩:“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牙。俄然去六七,落勢殊末已”。後來在長安城南興建過豪宅,也有絳桃、柳枝等妓,能歌善舞。韓愈去世後,〈韓文公墓誌銘〉是由其生前指定的高徒皇甫湜撰寫。
韩愈名句
-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矣
外部連結
- 何沛雄:〈宋代古文家的“尊韩”〉.
參考來源
- ↑ 中国古代史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