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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退之張籍書》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三。《容齋四筆》是洪邁編著的一部史料筆記。

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該書與沈括的《夢溪筆談》、王應麟的《困學紀聞》,是南宋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原文

韓公集中有《答張籍》二書,其前篇曰:「吾子所論,排釋、老不若著書。若仆之見,則有異乎此,請待五六十然後為之。吾子又譏吾與人為無實駁雜之說,此吾所以為戲耳。若商論不能下氣,或似有之。博塞之譏,敢不承教!」後篇曰:「二氏行乎中土,蓋六百年,非可以朝令而夕禁,俟五六十為之未失也。謂吾與人商論不能下氣,若好勝者。雖誠有之,抑非好己勝也,好己之道勝也。駁雜之譏,前書盡之。昔者夫子猶有所戲,烏害於道哉?」大略籍所論四事:乞著書、譏駁雜、諫商論好勝及博塞也。今得籍所與書,前篇曰:「漢之衰,浮圖之法入中國,黃、老之術,相沿而熾。蓋為一書,以興存聖人之道?執事多尚駁雜無實之說,使人陳之前以為歡,此有累於盛德。又商論之際,或不容人之短,如任私尚勝者,亦有所累也、況為博塞之戲與人競財乎?廢棄日時,不識其然。願絕博塞之好,棄無實之談,宏慮以接士,嗣孟軻揚雄之作,使聖人之道,復見於唐。」後篇曰:「老、釋惑於生人久矣,執事可以任著書之事。君子汲汲於所欲為,若皆待五十六十而後有所為,則或有遺恨矣。君子發言舉足,不遠於禮,未聞以駁雜無實之說以為戲也。執事每見其說,則拊抃呼笑,是撓氣害性,不得其正矣。」籍之二書,甚勁而直。但稱韓公為執事,不曰先生。考其時,乃雲「執事參於戎府」。按韓公以貞元十二年為汴州推官,時年二十有九,十五年為徐州推官,時年三十有二,年位未盛,籍未以師禮事之雲。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2]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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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