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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灾霜旱》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五笔》卷七。《容斋五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该书与沈括的《梦溪笔谈》、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是南宋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原文

  庆元四年,饶州盛夏中,时雨频降,六七月之间未尝请祷,农家水车龙具,倚之于壁,父老以为所未见,指期西成有秋,当倍常岁,而低下之田,遂以潦告。余干、安仁乃于八月罹地火之厄。地火者,盖苗根及心,◆虫生之,茎干焦枯,如火烈烈,正古之所谓蠢贼也。九月十四日,严霜连降,晚稻未实者,皆为所薄,不能复生,诸县多然。有常产者,诉于郡县,郡守孜孜爱民,有意蠲租,然僚吏多云:“在法无此两项。”又云:“九月正是霜降节,不足为异。”案白乐天讽谏《杜陵叟》一篇曰:“九月霜降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此明证也。予因记元祐五年苏公守杭日,与宰相吕汲公书,论浙西灾伤曰:“贤哲一闻此言,理无不行,但恐世俗谄薄成风,揣所乐闻与所忌讳,争言无灾,或有灾而不甚损。八月之末,秀州数千人诉风灾,吏以为法有诉水旱而无诉风灾,闭拒不纳,老幼相腾践,死者十一人。由此言之,吏不喜言灾者,盖十人而九,不可不察也。”苏公及此,可谓仁人之言。岂非昔人立法之初,如所谓风灾、所谓早霜之类,非如水旱之田可以稽考,惧贪民乘时,或成冒滥,故不轻启其端。今日之计,固难添创条式。但凡有灾伤,出于水旱之外者,专委良守令推而行之,则实惠及民,可以救其流亡之祸,仁政之上也。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1]。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2]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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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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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