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置業貸款計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香港置業貸款計劃香港政府多年內推出不同置業貸款計劃,以貸款方式推動住屋需要市場化,其目標主要針對首次置業的市民。香港政府不同部門在不同年代因應不同社會環境推出不同的貸款計劃,如首次置業貨款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等。各樣貸款計劃主要由英殖時期開始推行,香港主權移交後曾就貸款計劃作整合,及至香港SARS事件後,房地產價格急跌的同時,房委會亦終止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為香港的置業貨款計劃劃上句號。
介紹
其他有關置業但非貸款形式的計劃,如重建置業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計劃),均容許合資格市民同時申請其他貸款計劃,以不同程度加速住屋市場化的步伐。
歷史
英殖時期
1988年,港英政府與房委會達成財務安排,使房委會財政獨立,需自負盈虧。同年四月,鍾逸傑(首位任非官守成員)被委任為房委會主席,房委會亦於同月推行自置居所貸款計劃,配合1987年推出的俗稱富戶政策的房屋資助政策,軟硬兼施把公屋租戶推向住屋市場,以便重新編配騰出的公屋單位。
董建華時期 (1997 - 2005)
1997年主權移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訂立長遠房屋計劃,目標是在十年內把市民自置居所比率推到70%,加速住屋需求市場化。[1]次年四月,房協推出首次置業貨款計劃,針對解決中產家庭因被公共房屋政策排除所產生的置業需求。
2002年受亞洲金融危機及科網股泡沫爆破等因素影響,香港政府重新定位房屋政策,政府提出結束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同時提出把首次置業貸款計劃與自置居所貨款計劃合併成置業資助貸款計劃。[2]該計劃於2003年推出,至此香港的置業貸款計劃終被重新統合到房委會轄下處理,唯在受SARS事件對房地產價格的負面影響下,房委會便於2004年以盡量減少對物業市場的干預為由,終止置業資助貸款計劃,此後香港便再無任何置業貸款計劃。
曾蔭權時期(2005 - 2012)
2000年中後期,SARS事件的負面影響漸褪,唯2002年的挽救樓市措施「孫九招」,使政府停止賣地並停售居屋,令供應減少,做成SARS後香港樓價不斷颷升,地產霸權一詞亦成為一時的流行用語。2010年,有關資助置業的相關課題重回市民輿論空間,在復建居屋和活化居屋第二市場外,主流意見亦指出要增加房屋供應,才能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同時,置業貨款計劃亦被重提。
參考文獻
- ↑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1997年1月9日. www.legco.gov.hk. 財務委員會. 1998年1月9日 [2017-12-09].
- ↑ 全新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即將推出. www.info.gov.hk. 香港政府新聞網. 2002-12-16 [2017-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