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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康
圖片來自搜狐网
黄尔康
出生 1880年
沙县城关兴义坊人
逝世 1943年
籍贯 福建
职业 商人
活跃时期 近代

黄尔康(1880~1943年)

黄尔康又名黄载禄。沙县城关兴义坊人。父为泥水匠,母为琅口茶行女工,因家境贫困,入果育义学就读。15岁在范瑞吉店当学徒。后相继与人合办过塘栈、正茂泰南货店、正茂牲南货店。民国16年(1927年)独资办黄正茂京果店,除在福州霞浦路(后迁往马祖道)设有分行外,上海天津台湾漳州永安等地亦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商行,经营笋干、纸、菇、木材等土特产品,同时又创办联吉盐业公司,为沙县巨商之一,连任商会会长达10年之久。[1]

经商理念

黄尔康由贫而富,却无富焰骄人、欺贫重富的行为。某年夏天一日中午,一小孩到黄正茂店中买一铜片白糖,一店员正在吃饭,随口答道:“没有糖卖。”黄尔康听到,连忙出来叫住那小孩,把白糖卖给他。事后,黄尔康对那店员说:“炎日当头,叫小孩来买一铜片糖,定是家境贫寒且又有急用,你嫌一片钱生意小,麻烦多,可见不会做生意。还是另请高就吧”。那店员遂被辞退。黄尔康的店规家训强调:遇有穿草鞋进店,店主应亲自送茶敬烟,以示亲切;遇有穿皮鞋的进店,则由店徒送茶敬烟,以尽礼貌。任商会会长时,往往宴会频频,无暇应接。但若有贫困人家宴请,黄尔康往往提早先到。他认为贫困人家少有宴会,如果不亲临参加,难免使人失望。故宁可不赴富贵人家宴会,也不失礼于贫困人家。民国29年农历六月,适逢黄尔康60寿辰,子女亲朋欲为他做寿。黄尔康因时逢大旱,灾情严重,怕做寿引起非议,特改在九月举行寿庆,且一再交代,时值抗战,人民生活艰苦,不可铺张浪费。

热心公益

黄尔康热心地方公益,任商会会长期间,凡有摊派款额或公益支出,无不带头承担,尽量减轻其他小商的负担。平时则扶贫济困,悯老恤幼,深得乡人赞许。黄颂慈主持商务后,亦热心于地方诸如资助清寒学生、修桥筑路、赈饥救荒等事。民国33年创办尔康小学,开沙县独资办学风气之先。二年后学校停办,又将经费移作清寒学生奖学金和购置县立图书馆书籍。闽北学者如沙县陈绍源、建瓯陈培光等出国留学,黄家亦给予赞助。由于热心文化建设,民国36年黄颂慈出任闽北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去台湾后仍情系家乡。1951年知道家乡开展土地改革,主动将地契辗转寄给人民政府。1954年,他的长子黄邦彦在美国康乃尔大学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后,黄颂慈将他送回大陆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他去世前亲嘱子女一定要将其骨灰送回大陆。1986年1月11日,他的骨灰由其长子黄邦彦送回沙县,安葬在石牌祖坟内。[2]

民国最有品的商人: 店长接待穷人, 小二接待富人! [3]

只因为一个铜板,辞退了一个员工

有一年夏天中午,一个小孩到黄尔康的店里买东西。很奇怪的是,小孩想要买一铜板的白糖。

当时,店员正在吃饭,觉得很麻烦,一文钱太少了,于是就随口答道:“没有糖卖。”

但是,黄尔康听到之后,立即叫住小孩,并将白糖卖给了小孩。随后,黄尔康让辞退了那个店员,理由有二个。

(1)天气这么热,小孩来买一铜板的糖,肯定是家境贫寒且又有急用,你说没有,可见没有爱心。

(2)你嫌弃一文钱的生意太小,认为麻烦多,由此可见你不会做生意。

店长亲自接待穷人,小二接待富人

在传统的印象里,富人应该由中高层接待,店员小二随便接待穷人,大家都不会有意见。

然而,黄尔康的做饭,却让人恨费解。在他的店里,有这么一个店规家训,重点有两条。

(1)遇有穿草鞋进店,店主应亲自送茶敬烟,以示亲切。穿草鞋的,在当时通常是穷人。

(2)遇有穿皮鞋的进店,则由店徒送茶敬烟,以尽礼貌。穿皮鞋的,在当时通常是富人。

黄尔康的做法,让当时的人非常钦佩,以至于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最后沙县巨商之一,连任商会会长达10年之久。

穷人若宴请必到,富人宴请看情况

黄尔康做商会会长时,应酬很多,但他有一个原则,即只要穷人家邀请,那么必然是提早先到。

对此,他解释说:“贫困人家少有宴会,如果不亲临参加,难免使人失望。故宁可不赴富贵人家宴会,也不失礼于贫困人家。”

也就是说,如果富人和穷人的宴请碰巧在一天里,那么黄尔康肯定参加贫穷人家的宴请,富人家的就只能看情况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