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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新村

黎明新村
图片来自taichung

黎明新村是位于台中市南屯区的官方社区,是台湾省政府兴建的第三个大型省府新市镇,作为当时省府员工住宅及办公区。范围东至黎明路二段、南至公益路二段、西至龙富路五段、北靠近市政南一路,邻近七期重划区

目录

介绍

学区为黎明国中黎明国小

历史

兴建背景

1956年,台湾省政府从台北市迁移到中兴新村,因此另一批台湾省政府所属机关也从台北市搬迁至台中市办公。1972年,部分在台北的省府单位搬到台中火车站附近的干城营区,是黎明办公区的前身[1]。为寻找更适合的地点容纳众多省府单位,并且安置这些员工及眷属之居住问题,由台湾省政府社会处于1974年选定昔称“三厝农场”之南屯区黎明路二段西侧的土地(即现址),政府买下三厝周边的部分土地后,以集中居住的社区化方式来规划兴建员工住宅,并规划兴建黎明办公区。

兴建过程

黎明新村兴建工程于1973年11月5日由台湾省政府核定,同年11月7日筹组联合兴建小组,于1974年4月20日开工,期间受全球物价波动的影响,对施工原料上价格有所冲击,后经克服仍得以继续兴建,至1975年5月22日完工,命名“黎明新村”。黎明新村总户数共1,316户,总建坪29,900馀坪,兴建基地总面积共计约41公顷。省府员工住宅先完工后,黎明办公区则于1976年开始兴建,其中先兴建廉明楼、勤政楼、自强楼及庄敬楼,并于1978年完工,至善楼则于1988年兴建。当时黎明办公区主要单位有台湾省政府水利局、地政处及环保处,办公区面积约十公顷。

精省后发展

精省后,所有机关皆进行组织改造,原有省府单位全部“升格”为中央机关,包括台湾省政府水利局由水利处再改制成为经济部水利署外,多数机关变成只负责某项业务,例如台湾省环保处改制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督察总队、原省府地政处改制为内政部地政司、原省府家庭计画研究所改制为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等等。另外,精省后黎明办公区也增加或移进许多新单位,如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成立的新单位则是儿童局,而外交部中部办事处则是从台中市其他地区搬迁进驻。目前黎明办公区共有十九个单位,其中水利署、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是规模最大的单位。

社区机能

黎明新村兴建计划是以社区方向去设计,因此在自来水、雨水排水道、污水处理系统等管线设施,皆比照光复新村中兴新村的管线设计模式下去施工,形成独自一体的系统化管线。在道路方面,是以干城街为主轴,呈棋盘状规划各街道交织,并且以干城街做 U 字形贯穿社区,与黎明路二段衔接。

文教方面,除原已有黎明国中一所,新增黎明国小一所,并与黎明国中紧邻,可使国民教育学校皆位在同社区生活机能的范围上;邻近黎明新村的高等中等学校,则在公益路七期重划区兴建后的惠文高中

娱乐方面,设置活动中心、篮球场、公园,并于每50~60户之间划作小型绿地来美化街容。另外,在怀德街拥有社区市场。

参考文献

  1. 小档案/黎明办公区. 自由电子报. 2011-03-25 [2013-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7)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