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弗·伊·列宁(见“列宁全集”)著。1929年第一次载入《列宁文集》第9卷出版,后编入《哲学笔记》。中译本1965年人民出版社出版。
内容简介
本书是对《逻辑学》一书内容的摘要及其所作的批注、评语、札记、结论、概括等。着重注意的是黑格尔关于逻辑、认识论、辩证法以及三者一致的论述。主要研究和阐发了逻辑、认识论、辩证法及三者相一致四个方面的问题。关于逻辑问题:列宁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关于逻辑的辩证思想,给逻辑下了一个科学定义:“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把逻辑与认识论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指出“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认为,人对自然界的认识是辩证、能动的,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人对自然界的反映是永无止境的,不能达到完全反映和穷尽它。对黑格尔把逻辑归结为真理的问题、黑格尔对旧逻辑的批判、黑格尔关于逻辑是形式和内容辩证结合的要求及他把逻辑范畴和哲学史相联系、把人的实践和生命纳入逻辑之中等,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评价,同时批判了它的唯心主义基础。还阐述了辩证逻辑的一系列重要原理。关于认识论问题:列宁运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剖析了黑格尔关于“科学认识的运动”、“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等观点,指明认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它自身的辩证过程和辩证发展,这一辩证过程和辩证发展是由其内在矛盾形成的。认为,只有能反映辩证过程和辩证发展的认识,才真正是科学认识。十分重视黑格尔对康德不可知论的批判,称赞黑格尔把揭露和纠正康德结合起来的做法,认为黑格尔关于认识的客观性的论述、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东西的论述的思想是深刻的。指出物质和意识在特定范围内才有绝对意义。离开了特定范围二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物质可以转化为精神,精神可以转化为物质。称赞黑格尔关于认识应由直接进入间接,由现象进入本质的辩证关系。认为,要从事物自身的对立统一的整个发展来认识事物,这样才能掌握事物的辩证本质。重视黑格尔关于辩证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观点,把它看成是黑格尔辩证法三大要素之一,阐明了辩证的认识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道理。认为,我们要抛弃黑格尔关于认识论的神秘主义和学究气,批判地吸取他的辩证思想。关于辩证法问题:辩证法是黑格尔逻辑学的主要内容和精华,但其基础是唯心主义的。称赞黑格尔对辩证法的精辟论述,批判地吸取和发展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的思想,阐明了什么是辩证法的问题,强调要从事物(或概念)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来认识事物(或概念)的辩证法。认为,辩证法就是事物(或概念)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就是对立面的同一。指出,关于自己运动和矛盾转化的思想是黑格尔主义的实质。阐明了辩证法与诡辩的重要区别在于客观地还是主观地运用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全面地阐发了辩证法的要素,揭示了三条基本规律的特点,强调了规律和范畴的唯物主义性质,给范畴下了一个科学定义,对一系列重要范畴的辩证关系作了具体的阐发。关于逻辑、认识论、辩证法一致的问题:三者的一致,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显著特点。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和认识论都以真理为对象,认识论又包含在辩证法中,辩证法是整个理论运动的灵魂,所以三者是一致的。列宁十分重视黑格尔关于三者一致的思想。指出:“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
本书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尤其是唯物辩证法。
工具书的分类
工具书[1]按内容分有综合性的、专科性的;按文种分有中文的,外文的;按编辑体例与功用分有辞书、类书、政书、百科全书、年鉴、手册、书目、索引、文摘、表谱、图录、地图、名录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