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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史志》,由黑龙江省地方志编委员会等四家政府机构主办、黑龙江史志杂志社编辑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期刊,中央和国家档案馆永久馆藏期刊,国家级二级,省级一级社科核心期刊[1],主要刊登史志、档案、历史和图书馆类论文。
2015年7月27日,半月谈网曝光该杂志违规收取版面费。不论论文质量如何,只要缴纳相应的版面费,就可以刊登在《黑龙江史志》上。
杂志简介
刊名:黑龙江史志
开本: 大16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04号黑龙江史志杂志社
邮政编码:150001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复合影响因子:0.086
综合影响因子:0.026
期刊简介
《黑龙江史志》杂志创于1985年,由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四家政府机构主办的社科类月刊,国家二级、省一级期刊。本刊坚持立足黑龙江、宣传黑龙江、热爱黑龙江、振兴黑龙江,以繁荣社会科学学术理论,加快不同民族文化、科学理论的交流步伐,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办刊指导思想,引进专业人才,激活办刊机制,提高办刊质量,强化学术水准,在省内外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界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收录情况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2],中国知网,中国记者网,万方数据库等收录期刊,是中央和国家档案馆永久馆藏期刊。
主要栏目
《黑龙江史志》为半月刊,上半月为学术刊,主要栏目有史志鉴编研、政治研究、经济研究、图书馆建设、教育发展与研究、文化研究、社会研究、学术交流。
投稿须知
1.稿件应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
2.文章内容以3200字或整数倍字数为宜;文章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等要素齐全。
3.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引文务必注明出处。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整体排序,用①②③……表示;参考文献放在文末,用、、……表示
4.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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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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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核心期刊有哪几个分类,搜狐,2019-11-18
- ↑ 中国期刊网收录的论文能评职称吗,搜狐,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