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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乙公,姜姓,名得,又称叔乙,齐国第三代君主,齐丁公之子。齐丁公嫡子季子本该受位,但让位于其弟,自己食采于崔邑(今山东章丘西北),叔乙即位,是为齐乙公。[1]
人物生平
齐乙公吕得(?-前932年),姜姓,吕氏,名得,齐丁公吕伋的嫡子,西周时期齐国第三代国君,前975年―前932年在位。传位给儿子吕慈母[2]。 。 齐乙公在位时期,仍是采取齐太公治国时的政策,修明政事,顺其风俗,简化礼仪,开放工商之业,发展渔业盐业优势。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稳固了齐国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吕得去世后,由于其去世之日为"乙",于是周天子便用商朝的礼仪谥法尊其为"齐乙公。
家族成员
孙辈:聂芳(侄孙,卫国卿大夫)、吕不辰(孙子,齐哀公)、吕静(孙子,齐胡公)、吕山(孙子,齐献公)
为政举措
齐乙公在位时期,仍是采取齐太公治国时的政策,修明政事,顺其风俗,简化礼仪,开放工商之业,发展渔业盐业优势。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稳固了齐国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
典故轶事
吕季让位
齐丁公去世后,此时吕伋的嫡长子、嫡次子和嫡三子皆已早亡,嫡四子吕季本该继位,可是吕季却选择放弃国君之位,将国家交给同母弟吕得治理,并让子孙离开营丘,搬去崔邑(今山东章丘西北)生活。后有子孙以"崔"为姓。
东周左丘明《左传》:"齐国的世族崔氏,源于丁公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