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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尼龙罢工事件

图片来自eventsinfocus

正大尼龙罢工事件起于1995年5月9日,到12月22日劳资达成初步协议为止共计228天,创台湾解严以来罢工期间最长的纪录。[1]

事件始末

正大尼龙新店厂由于品质极好,业绩甚佳,曾有“厂商提现金排队买货”的记录,但长期以来薪资过低,年资20年者薪不过两万;罢工前几年则每况愈下,员工曾表示“公司土地厂房、员工宿舍、球场外租,连洗手间都不敷使用”、“资方少接订单,迫使拉丝机等单位员工枯领基本工资”,又先后关闭淡水厂、北投厂,工会遂决议要求资方就公司前途做出明确答复,资方则以开除常务理事黄金明作为回答。

由于资方已有意图关厂的迹象,而尼龙厂停机一周以后要恢复生产需要甚大成本,所以罢工一段时间以后,罢工性质实际上已变成资遣条件的诉求;资方长期避不出面,劳方坚持到底,造成了台湾解严以来空前的罢工天数:1995年5月9日开始,到12月22日劳资达成初步协议为止共计228天,到1996年双方签定协议书止共计250天。

意义

  • 工会在有关厂迹象、未正式宣布时就采取行动。由于会员凝聚性高,只有极少数人在一开始配合资方维持生产,被会员成功阻挡,几天内就使得复工完全不可能。
  • 罢工就采取八小时上班制(聚于厂内车棚),而非1989年远东化纤罢工事件的24小时封锁线,使会员能长期坚持下去,并且兼做副业维持家计。
  • 全台湾第一个县级产业总工会──台北县产业总工会,其理事长、常务理事长期持续领导、协助整个罢工行动,及各会员工会的支援,发挥了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的机能,而旧有的全总-省总-省人纤-县总等各级工会,实际上对抗争行动的协助甚少。
  • 占抗争员工大多数的女工,不但在历次游行、抗争及陈情时无所畏惧,而且长期负责所谓“罢工大锅饭”,节省工会不少经费支出。

参考文献

  1. 正大尼龙罢工事件,eventsin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