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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正大尼龍罷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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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尼龍罷工事件

圖片來自eventsinfocus

正大尼龍罷工事件起於1995年5月9日,到12月22日勞資達成初步協議為止共計228天,創台灣解嚴以來罷工期間最長的紀錄。[1]

事件始末

正大尼龍新店廠由於品質極好,業績甚佳,曾有「廠商提現金排隊買貨」的記錄,但長期以來薪資過低,年資20年者薪不過兩萬;罷工前幾年則每況愈下,員工曾表示「公司土地廠房、員工宿舍、球場外租,連洗手間都不敷使用」、「資方少接訂單,迫使拉絲機等單位員工枯領基本工資」,又先後關閉淡水廠、北投廠,工會遂決議要求資方就公司前途做出明確答覆,資方則以開除常務理事黃金明作為回答。

由於資方已有意圖關廠的跡象,而尼龍廠停機一週以後要恢復生產需要甚大成本,所以罷工一段時間以後,罷工性質實際上已變成資遣條件的訴求;資方長期避不出面,勞方堅持到底,造成了台灣解嚴以來空前的罷工天數:1995年5月9日開始,到12月22日勞資達成初步協議為止共計228天,到1996年雙方簽定協議書止共計250天。

意義

  • 工會在有關廠跡象、未正式宣佈時就採取行動。由於會員凝聚性高,只有極少數人在一開始配合資方維持生產,被會員成功阻擋,幾天內就使得復工完全不可能。
  • 罷工就採取八小時上班制(聚於廠內車棚),而非1989年遠東化纖罷工事件的24小時封鎖線,使會員能長期堅持下去,並且兼做副業維持家計。
  • 全台灣第一個縣級產業總工會──台北縣產業總工會,其理事長、常務理事長期持續領導、協助整個罷工行動,及各會員工會的支援,發揮了上級工會對基層工會的機能,而舊有的全總-省總-省人纖-縣總等各級工會,實際上對抗爭行動的協助甚少。
  • 佔抗爭員工大多數的女工,不但在歷次遊行、抗爭及陳情時無所畏懼,而且長期負責所謂「罷工大鍋飯」,節省工會不少經費支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