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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2 LAW(轻型反坦克武器Light Anti-Tank Weapon、或称轻型反装甲武器Light Anti-Armor Weapon),简称LAW或LAWS(轻型反坦克武器系统)是一种由美国黑森东方公司于1958年开始研制的66毫米抛弃式火箭筒,当时设计者为Paul V. Choate、Charles B. Weeks以及Frank A. Spinale et al,实际负责生产的是挪威的Nammo Raufoss AS公司。

该武器于1958年开始研发,在1963年初被美国陆军及海军陆战队采用,并取代M31反坦克枪榴弹和M20A1超级巴祖卡,成为主要的单兵反坦克武器[1]

在1980年代早期,美国军方原本有意以FGR-17 Viper取代M72,但这个计划因最后陆军决议而取消。同时期与M72反装甲火箭结构近似的武器有瑞典制造的Pskott m/68(Miniman),与法国所生产的SARPAC。

历史

二战期间,新坦克战术的运用使得一般的步兵更难以抗衡,于是产生了反坦克枪,复又因坦克厚度不断增加,于是需要更强力的武器,美国在二战大量使用巴祖卡火箭筒,并继续于朝鲜战争中使用。

但巴祖卡火箭筒有其缺点:巨大、笨重且容易损坏。不但如此,它也需要两位经过训练,且十分细心的士兵进行有效的操作。与此同时,德国于二战中所发展类似于巴祖卡火箭筒的铁拳系列反装甲武器则没有这些缺点。这些仅可单次射击的铁拳反坦克火箭不但生产价格较为便宜,更不需要对操作的士兵进行特别的训练,因此铁拳反坦克火箭可常规性的配发于德国民兵部队(Volkssturm)使用。M72则同时承袭了巴祖卡火箭筒与铁拳火箭的优点,以发展一种轻巧、便宜并可以广泛使用于各种状况下的单次使用迷你型巴祖卡火箭筒做为设计原则。

介绍

M72反装甲武器由一个两截式的筒状发射管,及装置于其中的一枚火箭所组成。当系统尚未展开的时候,其外壳即为其水密组件,保护其中易受潮的火箭。扳机、握把跟前后觇孔、后筒盖也均安装于外套管之上。内套管的部分则包括了击针组件。展开时,内套管沿外套管上缘,扳机组件处的沟槽向后伸张,并与外套管上的扳机相互锁定。一旦发射管进入备便状态后,就算将内套管收回原本之位置,M72也无法继续维持其原本的水密状态。

M72于备便状态下发射时,位于内管后方的击针组件即触动点火器,引燃战斗部后方推进火箭。推进火箭在离开发射管前即燃烧完毕,并在管内产生高热(1,400F/760C)空气。在推进战斗部离开发射器的时候,其火箭推进器并不会产生明显之后座力。当火箭弹离开发射管之后,火箭后方的六个尾翼即同时张开,用以稳定火箭弹之飞行轨迹。

早期的火箭弹战斗部系由M31反坦克枪榴弹发展而来,采用一种简单,但却极端可靠且安全的压电作用保险系统。此保险系统的作用原理为透过撞击目标使其前方所放置的矿物结晶产生即短暂的电流,用以启动战斗部。一旦战斗部启动之后,位于战斗部底部的推进药即被引燃,并引爆主要装药。主装药所产生的强大推进力强迫战斗部内的铜质衬垫形成定向性的物质喷流。此喷流的强度取决于战斗部之大小,并可穿透相当厚度之装甲。同时,一组位于底火处的机械保险亦确保战斗部在离开发射管维持于接地状态,无法启动。一旦战斗部进入加速状态,此保险即不再维持接地,并正式启动位于战斗部前方的撞击引信,等待爆炸[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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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