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字新解:為何而「哭」(王禮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v》是中國當代作家王禮民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哭」字新解:為何而「哭」
我國的漢字至少已有5000年的歷史。根據傳統的說法是黃帝的史官倉頡創造了漢字,即使是真有其事,當初倉頡也創造不了這麼多的漢字。如今現有的漢字中,大部分或絕大部分還是勞動人民在生活實踐中根據生活的需要所創造的;也有一些是屬於從別的國家、別的民族借鑑、引進而來的。例子俯拾皆是,就不列舉了。
今天我要說的是這個「哭」字。該字出現比較晚,似乎不屬於倉頡造字,但與其他民族的文字也毫不沾親帶故。我想,那自然就應該屬於勞動人民在現實生活中,根據需要而創造的一個,反映人們受到傷害、遭遇痛苦而發出的聲音的一個字——「哭」。
「哭」這個字,當你第一眼看到它感覺是什麼,是不是感覺到有人正在「哭泣」?是不是會有觸景生情想「哭」的感覺?造得如此出神入化,鬼斧神工,真乃神來之筆。
「哭」這個字,據許慎的《說文解字》解釋,乃「哀聲也。」至於為何而哀,該字又為何從「口」、從「犬」,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此後有人認為,「人哭如犬哀嚎」,故也。並且以成語「鬼哭狼嚎」作旁證。除此以外,似乎沒見到其它更多、更合適的解釋。但我總覺得有些牽強。
雖然一直對此不大認同,但也沒能找到反對的理由和足以支撐某種見解的理論根據,不免心有戚戚焉。突然一日,出門遛彎看到一個場面,使我頓開茅塞、豁然開朗,找到答案。
某日傍晚,見一青年女子攜一年幼的女孩出來玩,不料,路旁的樹叢中突然竄出一隻狗來,衝着孩子跑過去,直嚇得孩子哇哇大哭起來。雖說沒咬着孩子,卻也把孩子嚇得夠嗆。若是真的咬上兩口,該不知又會哭成啥樣。孩子的媽媽和我們幾個散步的人急忙上前,那隻狗落荒而去。此後回到家中,不知怎的,我突然悟到「哭」這個字的造字原理。原來,「哭」是被「狗(犬)」咬了「兩口」。不僅會心一笑。
「哭」是個會意字,「會意」者,望「文(字)」而生意也。
你看這個「哭」字,造的是多麼的具有會意字的典型意義:一隻流浪狗,擬或是「喪家狗」、「野狗」,也許是主人出門遛狗時沒被栓繩的寵物狗,但更可怕的還是急需性愛的「單身狗」和「瘋狗」;總之,咱暫且不管它是誰家的狗和什麼類型的狗。它趁你不備,猛然從後面,朝你的下肢、腿部咬了兩口,你說會是啥情況?肯定會嚇得「哇哇」大叫、大哭唄。這——,就是創造這個「哭」的理論根據和理由。創造這個「哭」字的人一定具有這樣的經歷。必須的,毋庸置疑。我的這個見解雖說不上「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陸游詩句),但我還是很自信——沒有比這個解釋更合適、更恰當、更準確、更可信、更具說服力。
被「犬」咬上「兩口」為「哭」,我也是有過經歷和體會的。儘管事情發生在少兒時代,但也足夠讓我記憶一輩子的了。正因如此,也就成為我一生都不喜歡狗的原因。非但如此,對咬人之狗還提倡向魯迅先生學習,「從而打之」。即便是「落水狗」也絕不姑息,毫不例外。不管它是大狗小狗、公狗母狗、黑狗黃狗、喪家狗、流浪狗,還是什麼「寵物狗」、「叭兒狗」,只要你咬人,就屬打之列。首先聲明:我決不無故犯狗,但狗也不要犯我。
「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人還是直一點為好,這也符合毛主席說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對人姑且如此,遑論狗乎?
說來說去,「哭」是狗造成的。狗別想脫得了干係。[1]
作者簡介
王禮民 ,籍貫山東菏澤,新中國同齡人,省直機關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