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三上桃峰》編劇署名之爭 馬明高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重新導向頁面
前往: 導覽搜尋
《三上桃峰》編劇署名之爭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圖片網

《《三上桃峰》編劇署名之爭》中國當代作家馬明高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三上桃峰》編劇署名之爭

按說,經過這幾場大風大浪之後,《三上桃峰》事件就該塵埃落定了。

但是,自從《三上桃峰》準備平反和正式平反之時,直至新世紀,關於《三上桃峰》編劇的署名問題,一直在不停地爭議着……

1989年,楊孟衡在該年度的《黃河》大型文學刊物第3期上發表了一篇紀實文章,題目為《桃源風雲——〈三上桃峰〉事件紀實錄》。文章中說:1978年8月,《人民戲劇》編輯部把平反的消息通知賈克和楊,並約他們寫文章批判「四人幫」的罪行。「正在這個當口,賈克神情憤懣地遞給我一份材料,說『有人告狀了!』「誰?」我問。『賀登朝』。賈克答。」

王愛愛 孫昌 晉劇《三上桃峰》選段

菊花青出意外心難平

其實,賀也不是告狀,而是給《人民戲劇》編輯部、中國戲劇家協會等部門寫了一封信,為許石青等人的創作改編權爭理。在這封信中賀說:「《人民日報》二十二日第三版,在報道山西省為《三上桃峰》事件平反的消息中,把我列為《三上桃峰》的編劇之一,是不真實的。」「從晉中青年晉劇團創作《三上桃園》到呂梁地區柳林縣劇團改編為《三上桃峰》,我始終耳聞目睹真正的作者是許石青、張正申、李旦初,既不是我,也不是其他人。」 1978年12月14日,楊孟衡給《人民戲劇》編輯部就賀的信回了一封信。他在回信中也認為:「在署名的問題上,山西省文教部副部長兼文化局長盧夢當時定的『山西省文化局創作組集體創作,楊孟衡執筆』這是不妥當的,因為晉劇《三上桃峰》不是新創作,而是改編本。」 2009年2月由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雷捷發所著的《一劇驚天下——風雨〈三上桃峰〉》一書中,不顧以上歷史事實,在第59頁,寫道:「這株滿枝累累的文壇大樹,就是《三上桃峰》的編劇——李旦初先生」。第120頁竟然寫道:「署名張正申、李旦初、許石青,發表於復刊的《呂梁文藝》。最後被收入李旦初文集。」書中「附件2《三上桃峰》劇本」的署名也赫赫然寫着:「柳林縣晉劇團,李旦初執筆。」

李旦初

我不知雷捷發為何人,但他應該了解,許石青1965年在晉中編劇的《一代新風》或《三下桃園》,才是晉劇《三上桃峰》的原創作品。後面的無論柳林呂梁的版本,還是太原晉劇團的版本都是在這原創作品的基礎上改編的。更何況,在這兩個版本的改編過程中,許石青都參與了改編修改。怎麼能置之不顧,改變歷史事實呢?

恰恰相反,李旦初先生卻不這樣認為。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李旦初文集》第8卷「春風桃李集/三上桃峰及其他」中也收入了《三上桃峰》的劇本,署名「晉中地區晉劇團、呂梁地區柳林縣晉劇團、呂梁地區孝義縣碗碗腔劇團集體創作,執筆:許石青、李旦初、張正申」,與1978年復刊的《呂梁文藝》第一期署名一模一樣。

王易風先生也在《新中國成立後戲劇工作回憶》一文中說:「當時呂梁地區文辦組織班子,共同修改加工後,並將油印本發至各縣,讓縣劇團排練演出,相互競賽。柳林、孝義、臨縣等劇團,均排演過此劇。」(見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版的《藝海流瀾》)。

2009年2月,楊孟衡在國內第一家戲劇研究學術網站《當代戲劇》發表《〈三上桃峰〉版本演繹及其蒙冤的深層因素》一文,也是對歷史事實置之不顧,把《三上桃峰》的創作和改編權均想占為己有。文中說:「概括而言大體應分為:晉中版《三下桃園》(楊孟衡、許石青執筆)、太原版《三上桃峰》(楊孟衡執筆)、呂梁版《三上桃峰》(李旦初執筆)」。楊應該明白:《三下桃園》或者《三上桃峰》的最原創作品,是許石青1965年春天祁縣城趙支隊「社教」運動回來後創作的活報劇《一匹馬》和戲劇《一代新風》或《三下桃園》。後來的「太原版」和「呂梁版」都應該叫「太原改編版」和「呂梁改編版」。因為它們都是在1965年晉中原創的基礎上改編的。

其實,關於《三上桃峰》從一開始的原創到後來呂梁和省城的改編,楊孟衡心裡是十分清楚的。

1965年,關於在晉中修改《三上桃園》劇本的署名問題,楊孟衡在《〈三上桃峰〉版本演繹及其蒙冤深層因素》中說:「在晉中區戲曲現代戲觀摩演出大會期間,賈克(時任省文化局副局長、省劇協主席)在一次座談會上談到《三下桃園》的署名問題時說:『省里孟衡來幫忙,署名不應該放在前頭,你們是不是客氣呀?」

楊孟衡在《我對參與炮製大青草《三上桃峰》的檢查》中也寫道:「劇本的修改是在原劇《一代新風》的基礎上進行的。劇中的人物關係,人名、地名,如桑園改為桃園,另一村改為杏嶺,以及王縣長等人物名稱,都是原作者許石青在原作《一代新風》中早就選好的。修改時,記得我分擔三、四、五場,改完後交給許石青,由他統一整理,我參加這次修改工作只有十多天的時間,改完幾場戲就回了太原。後來劇名更名為《三下桃園》,是許石青整理完劇稿改定的。」

賈克

1973年,參加中央文化組組織的全國調演前,山西省文化局在省城又一次組織人員對《三上桃峰》劇本進行了大規模的修改。賈克在《我所經歷〈三上桃峰〉事件》一文中說:「這時,正趕上中央文化組要在1974年舉行華北地區戲劇調演,再加上西安電影廠要將《三上桃峰》拍成電影,選中了山西省晉劇院的演員,經研究決定將此劇拿回省里修改,準備代表山西省參加北京的華北調演,同時排成電影。」開始時,由楊孟衡執筆修改,後又調許石青來太原參加,許石青與楊孟衡意見不一致,就退出去了。」 (《炎黃春秋》2004年第十一期)。楊孟衡在《我對參與炮製大青草〈三上桃峰〉的檢查》一文也回憶道:「從一九七三年六月西安電影製片廠導演高志、惠藝、王志傑來聯繫拍攝《三上桃峰》電影以後,領導決定重新修改劇本,為省晉劇院改寫晉劇本,並依西影意見,仍選定劇本為《三上桃峰》。從這時起到十二月半年的時間,前後作了五次大的修改。」「從七月到九月改前兩稿,具體參加劇本修改工作的有劉元彤、張沛、李守楨、許石青和我;這個小組由劉元彤負責,我和許石青執筆。從11月開始修改後三稿,另成立創作組,有溫明軒、張沛、李守楨、張文秀和我,溫明軒當組長,由我執筆(這時許石青回工作單位,再也沒來)。」

後來,楊孟衡在《戲劇研究》網站發表文章時卻說:「那是1973年8月,我寫完《三上桃峰》第二稿以後,賈克叫來許石青,參加後續創作,我是竭誠歡迎的,我在創作組精營東邊街13號樓我的辦公室內搭好了床鋪,等他來住共事,他也滿口答應,可他呆了一兩天回去後就再也沒來了。」

我查閱了許石青的日記。他在日記中寫道:「1973年7月6日調省文化局創作組參加修改省創作組《三上桃峰》。10月14日請假回孝義。」從中看出,許是從7月6日就開始參加改編工作的,並且時間長達三個多月。這期間「五易其稿」。

《三上桃峰》劇照

楊孟衡寫給省委文教部和省文化局的《關於〈三上桃峰〉改編修改的情況》中也說,「劇本的修改是在原本基礎上進行的。在原稿《一代新風》中,已經把桑園改為桃園,故定名為《三下桃園》,是由許石青定的。至於劇中人物關係以及村名等以及王縣長等人物名稱,都是劇作者定的。」「原作者許石青都參加過柳林縣和省里修改的《三上桃峰》的工作……」 這些做法自從《三上桃峰》平反後,就漸露崢嶸了,自然要引起所有參與人的不滿。賀在給《人民戲劇》等部門寫的信中,說得很清楚,「其實,對於劇作的署名問題,原作者們從來也沒計較。」楊在《戲劇研究》網站文章中也說:「我當年所了解的許石青,老實厚道,與世無爭。」 的確, 許石青從來沒有對署名問題說過什麼,計較過什麼,相反卻說過這樣的話:「此為社會財富,可以公用。」打開王易風先生收集在《藝海流瀾》中《新中國成立後戲劇工作回憶》一文中,可以看到這樣一段話:「1973年省文化局為準備赴京會演劇目,亦組織班子,對《三上桃峰》修改加工,一度由許石青同志來省參加,聲言此為社會財富,可以公用。」何等得高風亮節!

許石青,何許人也?可以在《中國戲曲曲藝詞典》、《中國大百科全書·戲曲曲藝卷》、《中國戲劇年鑑》等書中找到他的情況。他就是至今久演不衰的新編歷史劇《下河東》、《游西湖》、《困雪山》、《樊梨花》等傳世作品的大編劇。[1]

作者簡介

馬明高,山西省孝義市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