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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衛康叔世家第七》

衛,是公元前十一世紀周公旦平定武庚反叛後分封給周武王同母少弟康叔的一個大國。它始都朝歌,後遷楚丘,又遷帝丘,最後遷野王,被秦二世所滅。

《衛康叔世家》記寫從康叔至角君共44代衛國之君(其中州吁、牟黔、瑕、斑師、起為僭越)承傳的歷史,其位由「侯」而「公」,又降為「侯」、「君」直至「庶人」。着重寫的是:周公教誨下康叔之有德有為,頃侯重賂周夷王獲升侯爵,武公佐周平戎晉封公爵,宣公時的內亂和伋、壽辭讓君位,懿公淫奢被翟人殺,文公自勞收人心,成公與晉交惡,獻公因寵妾而被逐,莊公蒯聵力奪君位,衛終衰而滅。同時對應寫了魯、宋、晉、齊、燕、翟、秦、楚、陳、鄭、趙、魏的內亂和互相攻伐以及重耳出亡、孔子適衛、子路戰死等事件。

司馬遷多次用「初……」這種追敘手法補寫一些事,如寫了襄公卒後再追敘當初他如何寵賤妾而有嗣之類,從而把錯綜紛紜的關係和複雜事件的來龍去脈揭示得清清楚楚。

司馬遷敘寫時灌注了強烈的感情,他對壽不惜犧牲自己而以君位相讓的行為深表讚賞,為太子伋因保父之志節而終被婦人謀殺深感悲愴,而對眾多父子相殺、兄弟相滅的慘劇,則感到困惑,為之慨嘆。

衛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小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 原文 ==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諸侯[1],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恐其有賊心[2],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3],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4]。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5]。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6]。

段意

寫康叔身世和始封為衛君的由來:康叔名封,是周武王的同母弟弟。武王滅殷後,曾給紂王兒子武庚祿父以諸侯待遇,但武王死後,武庚作亂,周公旦把他殺了,將殷都周圍地區和殷的遺民封給康叔,使為衛君,都商墟(即朝歌,今河南淇縣)。

注釋

[1]「復以殷餘民」句:又把殷朝遺民封給紂王的兒子武庚祿父,其待遇等同於諸侯。比:同等。 [2]為武庚未集,恐其有賊心:因為武庚(及其部屬)尚未安定下來,恐怕他們懷有篡逆之心。集,通「輯」,輯睦,安定。賊心,作亂篡國和叛國之心。 [3]傅相:輔佐相邦。 [4]代成王治,當國:代替周成王治理天下,主掌國政。 [5]成周:今河南洛陽,因周成王營建洛邑(即洛陽)故稱。 [6]居河、淇間故商墟:定居在黃河與淇水間的商朝故墟上。淇水,在河南北部,古為黃河支流,曹操後改作衛河支流,南流至今汲縣東北淇門鎮南入河。墟,故城,遺址,商墟即朝歌(今河南淇縣)。

== 原文 ==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1],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2],故紂之亂自此始。為《梓材》,示君子可法則[3]。故謂之《康誥》[4]、《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5]。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6],賜衛寶祭器,以章有德[7]。

段意

寫康叔受周公旦告誡、教誨,以殷為鑑,愛護百姓,故使衛國百姓安定歡悅。成王長大執政,康叔被晉用為周朝司寇,並獲寶貴祭器以表彰其德行。

注釋

[1]齒少:年齡幼少。 [2]婦人是用:唯婦人之言是聽,即聽信於婦人之言。 [3]為《梓材》,示君子可法則:寫了一篇《梓材》給他,說明君子所應遵循的原則。梓,泛指木材;梓人即木工,木工造器當依一定法則,故梓材意為人才應依的準則。可,當,應該。 [4]誥(gao):古代一種訓誡、勉勵的文告。《康誥》是對康叔的教誨,《酒誥》是關於飲酒的訓誡。 [5]能和集其民,民大說:能使百姓安定和諧,百姓十分歡悅。說,同「悅」。 [6]司寇:西周始置、春秋戰國沿用的掌管刑獄、糾察等事的官。 [7]以章有德:以(賜寶祭器)來表揚(康叔的)德行。章,同「彰」。

== 原文 ==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伯立[1]。��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貞伯立。貞伯卒,子頃侯立。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奔於彘,共和行政焉[2]。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3],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自殺[4]。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諡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5],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段意

寫康叔到衛武公間君位的承傳,其中着重寫貞伯之子頃侯重賄周夷王而獲封侯爵,共伯之弟和襲擊其兄,逼兄自殺而代為衛侯,即衛武公,武公佐周平戎有功而晉封公爵。對應寫的是周厲王奔彘,犬戎殺周幽王等。

注釋

[1]��:音jie捷。 [2]共和行政焉:公元前841年,周朝國人逐厲王到彘後,推共伯和執掌朝政,一說周公、召公共執國政,史稱「共和行政」。焉:代詞,這裡為「於此時」的意思。 [3]和以其賂賂士:和以(釐侯)賜給的財貨分贈給武士們(以達到收買的目的)。 [4]羨:通「埏(yan)」,墓道。 [5]修: 使其完好。

== 原文 ==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1]。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早死。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2],而生子完。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3],立為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長,好兵,莊公使將[4]。石碏諫莊公曰:「庶子好兵,使將,亂自此起。」不聽。

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吁驕奢,桓公絀之[5],州吁出奔。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籲求與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衛亡人以襲殺桓公,州吁自立為衛君。為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弒桓公,衛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為善州吁[6]。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丑進食,因殺州吁於濮,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7],是為宣公。

段意

寫莊公、桓公時衛國的內亂:桓公完是衛莊公與第二個夫人陳侯之女的妹妹生的,他罷黜了莊公與寵妾所生之庶弟州吁,州吁收買衛國的亡命之徒襲殺了桓公而自立為君。因州吁窮兵黷武,又弒殺桓公,不獲人民喜歡,後被衛大夫石羱與陳侯謀殺,而從邢國迎回桓公之弟晉,立為宣公。

注釋

[1]好而無子:貌美而無子女。 [2]女弟:妹妹,即戴媯。 [3]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衛莊公讓齊莊公之女(莊姜)收養完為自己的兒子。子之,以他為兒子,這裡「子」活用為動詞,即「將……作為兒子」。 [4]莊公使將:莊公命他帶兵。 [5]絀(chu):同「黜」,罷免。 [6]石碏乃因桓公句:石碏就借桓公母親與陳國的娘家關係,假裝與州吁很友好。碏,音que。詳,通「佯」。 [7]邢:諸侯國名,周公之子封於此,在今河北邢台。

== 原文 ==  

宣公七年,魯弒其君隱公。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1]。十年,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2],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3]。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未入室[4],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說而自取之,更為太子取他女[5]。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6]。與太子白旄[7],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8]。且行[9],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10],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並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

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為惠公。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奔齊。

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衛,納衛惠公[11],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於周,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12],與燕伐周。周惠王奔溫[13],衛、燕立惠王弟頹為王。二十九年,鄭復納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段意

寫衛宣公時圍繞立太子、繼君位所發生的內亂:宣公受正夫人齊女和兒子朔所讒,謀殺了太子伋,改立朔為太子,繼為惠公,左右公子不滿朔,作亂攻之,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奔齊。後來齊國、鄭國先後兩次幫助出亡的惠公復衛君之位。對應着寫了魯國弒隱公,宋國督弒殤公,晉國莊伯弒哀侯,齊伐衛,衛、燕伐周,周惠王奔溫等。

注釋

[1]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宋國的(華)督弒其君殤公及(大司馬)孔父(嘉)。 [2]初:當初。這是追敘此前發生的事。 [3]傅之:教導他。 [4]未入室:未行婚禮入夫家。 [5]宣公見所欲為句:宣公看見將要做太子伋媳婦的女子極美,非常喜歡並自強娶了過來,另外改娶別的女子給太子。 [6]遮界:攔路等侯在邊界上。 [7]白旄(mao):指旗杆頭上用白色旄牛尾作裝飾。 [8]界盜:攔守在邊界上的強盜。 [9]且行:將要出發時。 [10]驗:應驗,果然。 [11]納:使復君位。 [12]容舍:接納、招待。 [13]溫:原稱「蘇」,因建都於溫,故亦稱「溫」,在今河南溫縣西南。

== 原文 ==  

懿公即位,好鶴,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衛[1],衛懿公欲發兵,兵或畔[2]。大臣言曰:「君好鶴,鶴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殺懿公。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敗之[3],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是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齊桓公以衛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為衛築楚丘[4],立戴公弟毀為衛君,是為文公。文公以亂故奔齊,齊人入之[5]。

初,翟殺懿公也,衛人憐之[6],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為君,八年復去[7];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戴公卒,復立其弟毀,為文公。

文公初立,輕賦平罪[8],身自勞[9],與百姓同苦,以收衛民[10]。

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無禮[11]。十七年,齊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鄭立。

段意

寫懿公奢淫和文公與民同苦,其政績判然有別:懿公好鶴、淫樂奢侈而被翟人所殺;文公輕賦慎罪,與民同勞,頗得衛國人之民心。二者之間為戴公,他乃太子伋的同母弟昭伯頑之子申,因衛國人思復立被害之伋或壽的後代,但伋、壽皆無後才立了申。對應寫了翟伐衛,齊伐翟,晉公子重耳過衛,齊桓公卒。

注釋

[1]翟(di):亦作「狄」,古族名,春秋前,長期活動於齊、魯、衛、宋、晉、邢等國之間,與諸國有頻繁的接觸。 [2]兵或畔:有些兵不聽命令。畔,通「叛」。 [3]常欲敗之:(大臣與百姓)常想推翻他們。 [4]楚丘:在今河南滑縣東。 [5]齊人人之:齊國人護送他(文公)回衛國。 [6]衛人憐之:衛國人對(自己國家多難)深感痛惜。 [7]八年復去:在位八年又逃亡在外。 [8]輕賦平罪:減輕賦役、慎重公平地治罪。 [9]身自勞:親自操勞。 [10]收:收買,籠絡。 [11]無禮:(文公對重耳)沒有禮貌,未熱情款待。

== 原文 ==  

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1],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救宋。征師於衛[2],衛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3],成公出奔。晉文公重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4]。衛成公遂出奔陳。二歲,如周求入[5],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6]。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

七年,晉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齊邴歜弒其君懿公[7]。三十五年,成公卒,子穆公遫立[8]。

穆公二年,楚莊王伐陳,殺夏徵舒。三年,楚莊王圍鄭,鄭降,復釋之。十一年,孫良夫救魯伐齊,復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9]。

段意

寫成公、穆公、定公到獻公的君位更替:因為從前衛文公對重耳無禮,現在衛成公又不允借道和調兵給晉,晉文公重耳伐衛並將所占衛地分給宋國,後又想鴆殺成公。成公私賄下毒人,又請周天子講情,晉文公於是就護送成公返衛,將大夫元咺所立之君瑕趕跑。穆公即位後,衛大夫孫良夫救魯伐齊,收回了被齊侵占的土地。後定公、獻公遞相繼位。對應寫了晉文公卒,秦穆公卒,齊邴歜弒其君懿公,楚伐陳殺夏徵舒,又圍鄭復釋。

注釋

[1]假道:借路。 [2]征師於衛:向衛國徵調部隊。 [3]咺:音xuan。 [4]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討伐從前(重耳)過衛時被無禮相待和不協助救援宋國的罪過。患,禍害,罪過。 [5]如周求入:前往周朝,請求護送自己回衛國。 [6]成公私於周主鴆句:衛成公私下重賄周朝下毒的人,使其毒量輕微,從而得免一死。 [7]邴歜:音bing chu。 [8]遫:音su。 [9]遫:音kan。

== 原文 ==  

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1],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寧惠子食,皆往[2]。日旰不召,而去射鴻於囿[3]。二子從之,公不釋射服與之言[4]。二子怒,如宿[5]。孫文子子數侍公飲,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6]。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獻公[7]。文子語蘧伯玉[8],伯玉曰:「臣不知也。」遂攻出獻公,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9]。孫文子、寧惠子共立定公弟秋為衛君,是為殤公。

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父於宿。

十二年,寧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寧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晉為伐衛,誘與盟[10]。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寧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獻公後元年,誅寧喜。

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衛[11],見蘧伯玉、史鰌[12],曰:「衛多君子,其國無故。」過宿,孫林父為擊磬,曰:「不樂,音大悲,使衛亂乃此矣。」是年,獻公卒,子襄公惡立。

段意

寫獻公、殤公、襄公的君位更迭:獻公叫樂師曹教侍妾鼓琴,妾藝差被曹打而恃寵唆使獻公打曹,獻公又無禮對待大夫孫文子和寧惠子,二人怒而發兵,逼獻公奔齊,他們便立定公之弟秋為衛君,即殤公。殤公袒護寧喜,孫林父被迫逃往晉國,求晉助獻公回衛復位。不久,獻公卒而襄公立。

注釋

[1]妾以幸惡曹於公:侍妾倚仗受寵而在(獻)公面前數落曹的過錯。 [2]獻公戒孫文子句:獻公敕戒孫文子、寧惠子共同晏飲時,要穿朝服以待命,二人遵命都穿朝服去了。 [3]日旰不召,而去射鴻於囿:(孫文子、寧惠子)從白天等到晚上,不見(獻公)召請,原來獻公已去苑囿射雁。旰(gan),晚上。 [4]公不釋射服與之言:獻公不脫下打獵的裝束就與孫、寧二人交談。 [5]宿:古國名,風姓,在今山東東平東。 [6]《巧言》之卒章:《詩經·小雅》中「巧言」篇是指出在上位者聽信讒言會導致禍亂的,其末章有云:「彼何人斯?居河之麋。無拳無勇,職為亂階。」意思是說:那個讒人是什麼樣的呢?他住在黃河邊的草地,沒有力量,沒有勇氣,卻是製造禍亂的階梯。獻公叫唱這首詩,意在說孫文子將作亂,故意讓陪飲的孫文子之子孫蒯知道,以作警告。卒章,最後一章。 [7]報:報復。 [8]蘧:音qu。 [9]聚邑:村鎮。 [10]誘與盟:引誘(衛殤公)締約結盟。 [11]吳延陵季子使過衛:吳國的延陵季子出使時經過衛國。 [12]鰌:「鰍」之異體字。 [13]不樂,音大悲:不安樂,因為樂音太悲涼。

原文

襄公六年,楚靈王會諸侯,襄公稱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1],夢有人謂曰:「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衛[2],名而子曰『元』」。妾怪之,問孔成子。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無子,於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段意

寫襄公因夢而立元為嗣:襄公妾夢見衛始祖康叔,康叔讓他把所生之子取名為「元」,便可作衛君。襄公妻無子,便立元為靈公以嗣位。對應寫了楚靈王會諸侯。

注釋

[1]幸之,有身:(襄公)寵愛賤妾,有孕。 [2]令若子必有衛:讓你兒子一定擁有衛國而為君。若,你。

== 原文 ==  

靈公五年,朝晉昭公。六年,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為平王。十一年,火。

三十八,孔子來,祿之如魯[1]。後有隙,孔子去[2]。後復來。

三十九年,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3],欲殺南子。蒯聵與其徒戲陽遬謀,朝,使殺夫人。戲陽後悔,不果。蒯聵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聵奔宋,已而之晉趙氏[4]。

四十二年春,靈公游於郊,令子郢仆[5]。郢,靈公少子也,字子南。靈公怨太子出奔,謂郢曰:「我將立若為後。」郢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6]。」夏,靈公卒,夫人命子郢為太子,曰:「此靈公命也。」郢曰:「亡人太子蒯聵之子輒在也,不敢當。」於是衛乃以輒為君,是為出公。

段意

寫太子蒯聵欲殺靈公夫人南子,惹惱靈公,只得外逃。靈公及南子均要立少子郢為太子,郢謙辭而舉薦蒯聵之子輒,於是衛國便以輒為君,即出公。對應寫了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孔子兩度到衛國。

注釋

[1]祿之如魯:(給孔子的)俸祿與魯國給的同等。 [2]後有隙,孔子去:後來孔子與他們有矛盾,便離開了衛國。 [3]有惡:有矛盾,發生了衝突。 [4]已而之晉趙氏:不久到晉國投靠了趙簡子。[5]令子郢仆:讓兒子郢駕車為僕從。 [6]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我不能肩負社稷重任,君另外想辦法吧。辱,謙詞。

== 原文 ==  

六月乙酉,趙簡子欲入蒯聵,乃令陽虎詐命衛十餘人衰絰歸[1],簡子送蒯聵。衛人聞之,發兵擊蒯聵。蒯聵不得入,入宿而保[2],衛人亦罷兵。

出公輒四年,齊田乞弒其君孺子。八年,齊鮑子弒其君悼公。孔子自陳入衛。九年,孔文子問兵於仲尼,仲尼不對。其後魯迎仲尼,仲尼反魯[3]。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聵之姊[4],生悝[5]。孔氏之豎渾良夫美好[6],孔文子卒,良夫通於悝母。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於太子。太了與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乘軒,免子三死,毋所與[7]。」與之盟,許以悝母為妻。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8]。昏,二人蒙衣而乘,宦者羅御[9],如孔氏。孔氏之老欒寧問之,稱姻妾以告。遂入,適伯姬氏[10]。既食,悝母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豭從之[11]。伯姬劫悝於廁[12],強盟之,遂劫以登台[13]。欒寧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仲由[14]。召護駕乘車,行爵食炙,奉出公輒奔魯[15]。

仲由將入,遇子羔將出[16],曰:「門已閉矣。」子路曰:「吾姑至矣[17]。」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難[18]。」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闔門,曰:「毋入為也[19]!」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曰:「太子焉用孔悝[20]?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太子無勇。若燔台,必舍孔叔[21]。」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22]以戈擊之,割纓[23]。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衛亂,曰:「嗟乎!柴也其來乎?由也其死矣[24]。」孔悝竟立太子蒯聵,是為莊公。

段意

寫衛莊公蒯聵奪取君位的經過:先由晉國趙簡子護送蒯聵返衛,未成;後來,蒯聵勾結姐姐伯姬氏和姐夫的僮僕渾良夫,脅迫伯姬氏之子孔悝,逼出公退了位。衛國發生內亂,孔子弟子子路為救孔悝之危而殉難,孔悝終於屈服而讓蒯聵作了衛君。對應寫了齊田乞弒其君孺子,齊鮑子弒其君悼公,孔子由陳入衛並返魯。

注釋

[1]趙簡子欲入蒯聵句:趙簡子想送蒯聵回衛國,就讓陽虎找來十多個衛國人,穿着喪服(與蒯聵)一塊到衛國,佯裝作像從衛國來迎接他回去一樣。詐,假裝。衰絰(cui die),喪服,衰,喪服胸前的麻布,絰,喪服中的麻帶,衰絰皆喪服的主要部分,故以之代指喪服。 [2]保:自保不出。 [3]反:同「返」。 [4]圉:音yu。[5]悝:音kui。[6]孔氏之豎渾良夫美好:孔氏有個叫渾良夫的僮僕長得很漂亮。豎,僮僕。 [7]苟能入我國句:如果能護送我回衛國,我將讓你(做大夫)乘軒車,你犯了三次死罪都可赦免,不牽涉進去。軒,有帷幕而前頂較高的車子。 [8]舍孔氏之外圃:住在孔氏宅子外面的園子裡。圃,種蔬菜或花木的園地。 [9]宦者羅御:宦官叫羅的駕着車。 [10]伯姬氏:即孔悝之母。[11]悝母杖戈而先句:孔悝母親持戈走在前面,太子和另外五人身披甲冑,用車裝着一頭公豬跟在後面。介,甲冑,盔鎧。豭(jia),公豬。 [12]劫悝於廁:將孔悝逼到房屋邊側一角。廁,這裡通「側」。 [13]強盟之,遂劫以登台:強迫(孔悝)盟誓,(要他逼出公退位),又挾持他登上高台,(召集衛國群臣宣布)。 [14]仲由:孔子弟子子路。 [15]召護駕乘車句:(孔氏另一家臣)召護駕着車子,邊走邊吃着烤肉,護送着出公輒逃到魯國。 [16]子羔:孔子弟子、衛國大夫高柴。 [17]姑至:權且到(這裡看一下)。 [18]食焉不辟其難:(我)享用了孔氏俸祿,就不該逃避危難。辟,同「避」。 [19]毋人為也:不要進來做什麼了。 [20]焉用孔悝:何必劫持孔悝呢? [21]若燔台,必舍孔叔:如果焚燒了這高台,一定會釋放孔叔(即孔悝)的。燔(fan),用火燒。 [22]下石乞、盂黶敵子路:(命部將)石乞、盂黶(yan)下台去抵擋子路。 [23]割纓:把系帽的帶子戳斷。 [24]孔子聞衛亂句:孔子聽到衛國內亂的消息,嘆道:「唉!高柴會回來的(他事奉出公,必然不肯改顏去事奉蒯聵),仲由可能要捐軀了(他食孔悝俸祿,必然為之戰死)!」

== 原文 ==  

莊公蒯聵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1],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2]。曰:「戎虜何為是[3]?」戎州病之[4]。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衛。十一月,莊公出奔,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齊伐衛,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衛君。

衛君起元年,衛石曼專逐其君起[5],起奔齊。衛出公輒自齊復歸立。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復入。出公後元年[6],賞從亡者。立二十一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7],是為悼公。

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是時三晉強,衛如小侯,屬之[8]。

昭公六年,公子亹弒之代立[9],是為懷公。懷公十一年,公子頹弒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適父,敬公也[10]。

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遬立。

成侯十一年,公孫鞅入秦。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11]。

段意

寫莊公之後,衛國日漸衰落。莊公即位曾想殺盡不擁戴自己的群臣,因群臣欲反而作罷。後又威嚇戎人,被趙簡子兵圍而再次出奔。再後是內亂外侵不斷,直弄到降爵位為侯。對應寫了孔丘去世,齊伐衛,公孫鞅入秦。

注釋

[1]元年即位:即位的第一年。 [2]戎州:戎人的城,在今山東曹縣東南。 [3]戎虜何為是:戎敵這是在幹什麼?[4]病之:為之恐懼。 [5]衛石曼專逐其君起:衛國人石曼專(fu)逼趕衛君起。[6]後元年:再次即位後第一年。 [7]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出公的叔父黔攻打出公的兒子而自立為君。 [8]是時三晉強句:這時晉國的韓、趙、魏三氏已很強盛,衛國則像個弱小的侯國,附屬於趙氏。 [9]亹:這裡讀wei。 [10]慎公父句:慎公之父是公子適,適之父是敬公。慎公是敬公之孫,但他與敬公之間卻是昭公、懷公,因為懷公、慎公皆弒君而立,故司馬遷特別作如此說明。 [11]衛更貶號曰侯:衛君再度貶爵位而稱「侯」。衛祖上曾由「侯」而「公」,故如此說。

== 原文 ==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

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

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1],而並濮陽為東 郡。

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

君角九年,秦並天下,立為始皇帝。

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2]。

段意

寫衛由「侯」降為「君」,末世角君被廢為庶人,衛由此滅。衛嗣君貶為「君」時,衛僅領濮陽;秦占魏東方領土時,濮陽併入秦之東郡,衛被遷到野王。秦二世廢衛末世角君為庶人而衛宗祀絕。

注釋

[1]野王縣:在今河南沁陽。 [2]絕祀:斷絕祭祀,即國家滅亡。

== 原文 ==  

太史公曰:余讀世家言[1],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爭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2]?

段意

寫司馬遷評議:為宣公之太子因婦人之故被殺、其弟壽勇於赴死而以君位相讓所感動;為太子伋欲保父之志節而像晉申生不揭驪姬之罪那樣結果反遭其害而深感悲愴;為人世間竟出現父子相殺、兄弟相滅的慘劇而困惑、感嘆!

注釋

[1]余讀世家言:我讀關於衛世家的歷史。 [2]亦獨何哉:這又偏偏是為什麼呢?[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