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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吳王濞列傳蓋聞為善者》
原文
「蓋聞為善者[3],天報之以福[4];為非者,天報之以殃[5]。高皇帝親表功德[6],建立諸侯,幽王、悼惠王絕無後[7],孝文皇帝哀憐加惠[8],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卬等[9],令奉其先王宗廟[10],為漢藩國[11],德配天地[12],明並日月[13]。吳王濞倍德反義[14],誘受天下亡命罪人,亂天下幣[15],稱病不朝二十餘年,有司數請濞罪[16],孝文皇帝寬之[17],欲其改行為善[18]。今乃與楚王戊、趙王遂、膠西王卬、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約從反[19],為逆無道[20],起兵以危宗廟[21],賊殺大臣及漢使者[22],迫劫萬民[23],夭殺無罪[24],燒殘民家[25],掘其丘冢[26],甚為暴虐[27]。今卬等又重逆無道[28],燒宗廟,鹵御物[29],朕甚痛之[30]。朕素服避正殿[31],將軍其勸士大夫擊反虜[32]。擊反虜者,深入多殺為功,斬首捕虜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殺之[33],無有所置[34]。敢有議詔及不如詔者[35],皆要斬[36]。」
段意
本段記錄了漢景帝向將軍們下達的剿殺反賊的命令。命令的主要內容是:高皇帝表彰功德建立了許多王國。趙幽王、齊悼惠王沒有後代,文帝賜封他們的庶子劉遂、劉卬繼承王位。高帝、文帝的恩德可以和天地相比。吳王劉濞背德棄義,收容天下逃亡的罪人,擾亂貨幣制度,二十多年稱病不朝。文帝寬容了他,想要他改惡從善。但他們現在卻聯合起來反叛朝廷,殺害無辜,焚燒祖廟,搶劫祖廟器物,挖掘墳墓,罪大惡極。將軍們應當勉勵官兵追剿反賊。敢議論、違反詔令的,腰斬。
注釋
[1]破:敗。
[2]制詔:皇帝的命令。這裡用作動詞,意為發布命令。
[3]蓋:大概。為善:做好事。
[4]報:回報,報答。福:幸福。
[5]非:壞事。殃:災禍。
[6]高皇帝:漢高祖劉邦。表:表彰。
[7]幽王:漢高帝六子劉友。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封淮陽王,惠帝元年(前194年)改封趙王,因反對呂氏專政,被呂后幽禁餓死,諡號幽。悼惠王:高祖之子劉肥。高祖六年(前201年)封齊王。在位十三年,死後諡號為悼惠。無後:沒有後嗣。
[8]哀憐:愛憐。加惠:施加恩惠。
[9]王(wang):封……為王。遂:劉遂。趙幽王劉友之子,文帝元年(前179年)繼承父位被封為趙王。卬:劉卬。齊悼惠王劉肥之子。文帝四年(前176年)封昌平侯,十六年為膠西王。
[10]奉:祭祀。
[11]藩國:諸侯王國。
[12]配:媲美。
[13]明:賢明。並:比。
[14]倍:通「背」,背叛。德:恩德。反義:違反正義。
[15]亂:擾亂。幣:貨幣。此句指吳王劉濞自己大量鑄造錢幣,擾亂了國家的貨幣制度。
[16]有司:有關部門的官員。請濞罪:請求治劉濞的罪。
[17]寬:寬容。
[18]行:品行。
[19]約從(zong):縱向聯合。從,通「縱」。反:反叛。
[20]逆:叛逆。
[21]危:危害。宗廟:祭祀劉氏先祖的祀廟,此代指劉氏政權。
[22]賊殺:殺害。大臣:朝廷任命的高級官員。為了控制諸侯王,王國的高級官員如丞相、太傅等,都由朝廷任命。
[23]迫劫:強迫,威逼。
[24]夭殺:摧殘殺害。無罪:無罪之人。
[25]燒殘:燒毀。民家:老百姓的家,指民房。
[26]丘冢(zhong):墳墓。
[27]暴虐:兇狠殘暴。
[28]重逆:加重叛逆。
[29]鹵(lǔ):通「擄」,搶劫。御物:帝王專用的物品。此指郡國宗廟裡的物品。
[30]朕(zhen):皇帝自稱。痛:痛心。
[31]素服:白色衣服。此指穿着白色衣服。避正殿:避開宮殿裡中間的主殿。即到偏殿去處理朝政,以示處於非常時期有所警惕。
[32]其:表示祈使語氣的副詞。勸:勉勵。士大夫:指將軍以下的官兵。虜:對敵人的蔑稱。
[33]捕虜:捉住敵人。比:相當於。三百石以上:指俸祿相當於三百石以上的官吏(如縣長、丞、尉長吏俸祿即為三百石)。此句中「斬首(砍頭)」和「皆殺之」語意重複。
[34]無:不要。置:釋放。
[35]如:遵從。
[36]要(yao)斬:古代的一種酷型,從腰部砍斷。要:通「腰」。[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