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偃說上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偃說上曰》

原文

「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1]。今諸侯或連城數十[2],地方千里[3],緩則驕奢易為淫亂[4],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5]。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 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6],餘雖骨肉,無尺寸地封,則仁孝之道不宣[7]。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8],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於是上從其計。又說上曰:「茂陵初立,天下豪傑併兼之家,亂眾之民,皆可徙茂陵,內實京師,外銷奸猾,此所謂不誅而害除。」上又從其計。

尊立衛皇后[9],及發燕王定國陰事[10],蓋偃有功焉。大臣皆畏其口,賂遺累千金[11]。人或說偃曰:「太橫矣。」主父曰:「臣結髮遊學四十餘年,身不得遂[12],親不以為子[13],昆弟不收[14],賓客棄我,我厄日久矣[15]。且丈夫生不五鼎食[16],死即五鼎烹耳[17]。吾日暮途遠[18],故倒行暴施之[19]。」

偃盛言朔方地肥饒,外阻河,蒙恬城之以逐匈奴,內省轉輸戍漕[20],廣中國,滅胡之本也。上覽其說,下公卿議,皆言不便。公孫弘曰:「秦時常發三十萬眾筑北河[21],終不可就,已而棄之。」主父偃盛言其便,上竟用主父計,立朔方郡。

元朔二年,主父言齊王內淫佚行僻[22],上拜主父為齊相。至齊,遍召昆弟賓客,散五百金予之,數之曰[23]:「始吾貧時,昆弟不我衣食[24],賓客不我內門[25];今吾相齊,諸君迎我或千里。吾與諸君絕矣,毋復人偃之門!」乃使人以王與姊奸事動王[26],王以為終不得脫罪,恐效燕王論死,乃自殺。有司以聞[27]。

主父始為布衣時,嘗游燕、趙,及其貴[28],發燕事[29]。趙王恐其為國患[30],欲上書言其陰事,為偃居中[31],不敢發。及為齊相,出關,即使人上書,告言主父偃受諸侯金,以故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及齊王自殺,上聞大怒,以為主父劫其王令自殺[32],乃征下吏治[33]。主父服受諸侯金[34],實不劫王令自殺。上欲勿誅,是時公孫弘為御史大夫,乃言曰:「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入漢,主父偃本首惡,陛下不誅主父偃,無以謝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主父方貴幸時,賓客以千數,及其族死,無一人收者[35],唯獨洨孔車收葬之[36]。

天子後聞之,以為孔車長者也[37]。

段意

寫主父偃建策推恩削弱諸侯以及專橫敗亡的經過。

注釋

  [1]形:形勢;局勢。制:控制。

  [2]或:有的。

  [3]地:土地。方:方圓。

  [4]緩:和緩。指平常時期。

  [5]急:非常時期。阻:依仗。合從:與其他諸侯聯合起來。京師:京城。

  [6]適(di)嗣:嫡長子。適,通「嫡」,正妻所生之子。代立:世代繼立。

  [7]宣:顯示。

  [8]得:可以;能夠。推恩:推廣恩德。

  [9]衛皇后(?—前91年):漢武帝皇后衛子夫。

  [10]發:揭發。燕王定國:劉定國,承襲祖爵為燕王。與父妾及三個女兒通姦,又奪弟妻為妾,被告發,他即殺人滅口。後再被告發,武帝令公卿議定其死罪,他畏罪自殺,國除為郡。陰事:隱私。

  [11]賂:賄賂。遺(wei):贈送。累:累計。

  [12]遂:順利;成功。

  [13]親:父母。

  [14]昆弟:兄弟。

  [15]厄:窮困。

  [16]五鼎食:古代諸侯宴會時列五鼎肉菜而食,鼎內分盛牛、羊、豬、魚、鹿肉。後用以指豪侈的生活和顯貴的地位。

  [17]五鼎烹:指用鼎鑊將人煮死的酷刑。

  [18]日暮途遠:喻其年老而要做的事情很多,離要達到的目標還很遠。

  [19]倒行暴施:不遵循常理而又急促地做事。

  [20]漕:由水路運輸。

  [21]常:通「嘗」。曾經。

  [22]齊王:劉次景。與其姊紀翁主通姦。主父偃欲嫁其女於齊王,為齊王母紀太后所拒。偃因言於武帝,略謂齊人眾物饒,非皇上親弟、愛子不得封於齊;今齊王與皇上關係疏遠,而且又有淫亂之事,請予查究。於是武帝任偃為齊相,並處理此事。偃至齊,急行追查,齊王年少,畏罪自殺。內:宮內。指私生活。僻:邪僻。

  [23]數(shuo):列舉過失而指責。

  [24]不我衣食(si):不給我吃穿。否定句中賓語「我」提到動詞之前。衣食,名詞作動詞用。

  [25]內(na):通「納」。

  [26]動王:觸動齊王。

  [27]有司: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因稱官吏為「有司」。以聞:將此事報告上級,使上級知曉。

  [28]及:等到。其:指代主父偃。貴:顯貴。

  [29]發:告發。燕事:燕王劉定國的陰事。

  [30]趙王:劉彭祖。漢景帝子。初封廣川王,後徙封趙王。為人奸險歹毒,喜好法律,持詭辯以中傷他人,國相等多受其害。

  [31]為:因為。居中:身在朝中。

  [32]劫:威逼;挾制。其王:指齊王。令:使;讓。

  [33]征:召回(主父偃)。下吏:交給法官。治:治罪。

  [34]服:服罪。

  [35]收:收屍。

  [36]唯獨:只有。洨(xiao):縣名。在今安徽固鎮縣東。孔車:人名。

  [37]長者:忠厚而有德行的人。[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