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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頃之》

原文

於是使騎捕[4],屬之廷尉[5]。釋之治問[6]。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7]。久之,以為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廷尉奏當[8],一人犯蹕,當罰金[9]。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10],令他馬[11],固不敗傷我乎[12]?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13]。今法如此而更重之[14],是法不信於民也[15]。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16]?唯陛下察之[17]。」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18]。」

段意

張釋之不畏皇威,堅持以法斷獄,終於說服文帝,並受到文帝的稱讚。

注釋

  [1]行出:行經。中渭橋:橋名,建在渭水之上。在今陝西西安北。

  [2]走:跑。古時表示「走」的詞是「行」。

  [3]乘輿(sheng yu):帝王所乘的車子叫乘輿。

  [4]騎(ji):隨從的騎士。

  [5]屬(zhu)之廷尉:把這人交付給廷尉。屬:交付。

  [6]治問:查究考問。

  [7]曰:被審者說的話。縣人:指京師以外地方的人。蹕(bi):帝王出行時開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匿(ni):躲藏。全句說,供詞說:「我是京城以外鄉下人,來京城,聽到警蹕的傳呼,就躲到橋下。

  [8]奏當(dang):把判詞奏上。當:指應處的罪行,相當於判詞。

  [9]漢時律令:蹕先至而犯者,罰金四兩。張釋之即依律令定罪。

  [10]賴柔和:幸虧(我的馬)馴良不暴躁。

  [11]令:假使;如果。假設連詞。

  [12]敗傷:摔傷;傷害。

  [13]全句說,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循的東西。

  [14]更:改變。

  [15]不信:不能取信。

  [16]全句說,況且在當時,皇上派人立即把他殺掉也就算了。現在既然已經下交給廷尉處理,而廷尉,是天下公平的示範,一有傾側,天下大小官吏的用法就將任意輕重了,如此,百姓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安置他們的手和足呢?

  [17]唯:副詞。表示希望的語氣。

  [18]當是:判案是正確的。[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