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蕭相國世家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3]。
原文
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3]。
高祖為布衣時[4],何數以吏事護高祖[5]。高祖為亭長,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陽[6],吏皆送奉錢三[7],何獨以五。
秦御史監郡者與從事[8],常辨之[9]。何乃給泗水卒史事,第一[10]。秦御史欲入言征何[11],何固請,得毋行。
及高祖起為沛公,何常為丞督事[12]。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人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13]。 沛公為漢王,以何為丞相。項王與諸侯屠燒咸陽而去[14]。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15],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何進言韓信[16],漢王以信為大將軍。語在淮陰侯事中。
漢王引兵東定三秦[17],何以丞相留收巴蜀[18],填撫諭告[19],使給軍食。漢二年,漢王與諸侯擊楚,何守關中,侍太子,治櫟陽[20]。為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21],輒奏上[22],可,許以從事;即不及奏上,輒以便宜施行[23],上來以聞[24]。關中事計戶口轉漕給軍[25],漢王數失軍遁去,何常興關中卒[26],輒補缺。上以此專屬任何關中事[27]。
漢三年,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28],上數使使勞苦丞相[29]。鮑生謂丞相曰:[30]「王暴衣露蓋[31],數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為君計,莫若遣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32],上必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說[33]。
段意
正面敘述蕭何的出身及在劉邦起事前後的實績。蕭何為縣吏時就具有辦事的才幹,並與起事前的劉邦有特殊的好關係;幫助起事後的劉邦收秦律令圖書、舉韓信、守關中,為擊秦滅項作出重大貢獻。但劉邦與項羽相距京索間時就疑心蕭何,蕭何從鮑生計,使漢王大悅。
注釋
[1]相國:也稱丞相,是輔佐皇帝、總理全國政務的最高長官。
[2]沛:秦縣名,治所在今江蘇沛縣。豐:古邑名,秦時屬沛縣,漢置豐縣,治所在今江蘇豐縣。
[3]以文無害:因通曉法令法律,不枉害人。文,法律條文。主吏:縣令的助理。掾(yuan院):古代一般官吏下屬的辦事員。
[4]高祖:劉邦。布衣:平民,老百姓。
[5]吏事:官司。
[6]以吏繇:以小吏的身分去服徭役。咸陽:秦王朝國都,在今陝西咸陽市東。
[7]送奉錢:送路費。
[8]「秦御史」句:秦朝廷派來監督該郡的監察官同他一道辦事。
[9]辨之:分析事情。
[10]「何乃」二句:蕭何任泗水郡的卒史職事,考核得了第一。泗水:古郡名,治所在今江蘇沛縣東。卒史:文書小吏。
[11]入言征何:到朝廷推薦徵召蕭何。
[12]為丞督事:充當丞(輔助官)督辦諸事。
[13]律令:法令。圖書:地圖與書籍。
[14]項王:項羽。
[15]阨塞:險要之處。
[16]進言:推薦。韓信:淮陰(今江蘇淮陰市東南)人,楚漢戰爭中先隨項羽,後歸劉邦,任大將軍。曾自立齊王,劉邦徙封他為楚王,後降為淮陰侯,因謀反罪名而被呂后所殺。
[17]三秦:項羽破秦,三分關中地,分封三王,所轄之地合稱「三秦」。故地在今陝西關中一帶。關中,指陝西中部。
[18]巴、蜀:巴郡和蜀郡,故地包括今四川全境。
[19]填撫:鎮壓安撫。填,同「鎮」。
[20]櫟(yue)陽:古縣名,治所在今陝西臨潼縣東。
[21]社稷:土、谷之神。封建王朝以社稷為國家政權的標誌。
[22]輒奏上:經常向漢王報告。
[23]便宜:因利乘便,見機行事。
[24]上來以聞:漢王來了再告訴他。
[25]轉漕:古時陸運為「轉」,水運為「漕」。轉漕給軍,指將物資運輸補給軍隊。
[26]興:徵發。
[27]屬:囑託。
[28]京、索之間:京,古縣名,在今河南滎陽東南。索,索亭,又名大索城,即今河南滎陽縣治。在滎陽北有小索城。京索之間即指此三城地區。
[29]使使:派遣使者。勞苦:慰問。
[30]鮑生:姓鮑的一位儒生。
[31]暴衣露蓋:指生活在野外,辛苦不能安居。暴,顯露。蓋,車蓋。
[32]昆弟:兄弟,包括近房和遠房的兄弟。勝兵者:能當兵的。悉詣軍所:全都派到前線。
[33]說:同「悅」。[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