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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

《呂氏春秋》是在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下, 集合門客們編撰的一部黃老道家名著。成書於秦始皇統一中國前夕。此書以儒家學說為主幹,以道家理論為基礎,以名、法、墨、農、兵、陰陽家思想學說為素材,熔諸子百家學說為一爐,閃爍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呂不韋想以此作為大一統後的意識形態。但後來執政的秦始皇卻選擇了法家思想,使包括道家在內的諸子百家全部受挫。《呂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秦道家的代表作, 全書共分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餘萬字 。

內容簡介

《呂氏春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組織按計劃編寫的文集,上應天時,中察人情,下觀地利,以道家思想為基調,堅持無為而治的行為準則,用儒家倫理定位價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觀念、名家的思辨邏輯、法家的治國技巧,加上兵家的權謀變化和農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國家治理學說。

戰國晚期的呂不韋,是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商人。他由商入政,扶立國君,進入政治高層。他志向宏大,主編《呂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後人一般把《呂氏春秋》歸入雜家。《呂氏春秋》通過對先秦諸子的修正,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體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建樹。從陰陽五行的理論架構,到經驗主義的具體論證;從養生和貴己的"內聖",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從個人和國家、社會和政權之間的關係調適,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呂氏春秋》總括先秦諸子,開啟秦漢先聲,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1]

哲學意義上的自然主義,是對人類反省而形成的。自然法學說認為,人類社會的現存法律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習慣法),而超越於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所謂自然法,指存在於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恆性,表現了自然的和諧和完美。人定法則由於人類的認識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會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須服從於自然法。具體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不可能經由人定法來證明,而必須依賴於自然法來證明,不合於自然法的人定法沒有合法性。合於自然法為"善法",不合於自然法為"惡法",惡法非法。在中國,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義,但是,老子僅僅強調了"道法自然",再沒有細說。《呂氏春秋》則發展了老子的思想,通過十二紀,把人的行為與自然秩序一體化,在自然秩序中驗證社會管理的正當性。

著作分篇

《呂氏春秋》共分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餘萬字。內容駁雜,有儒、墨、法、兵、農、縱橫、陰陽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漢書·藝文志》等將其列入雜家。在內容上雖然雜,但在組織上並非沒有系統,編著上並非沒有理論,內容上也並非沒有體系。正如該書《用眾》篇所說:"天下無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眾白也。"《呂氏春秋》的編著目的顯然也是為了集各家之精華,成一家之思想,那就是以道家思想為主幹,融合各家學說。據呂不韋說,此書對各家思想的去取完全是從客觀出發,對各家都抱公正的態度,並一視同仁的。因為"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三者皆私沒精,則智無由公。智不公,則福日衰,災日隆。"(《呂氏春秋·序意》)《呂氏春秋》的十二紀是全書的大旨所在,是全書的重要部分,分為《春紀》、《夏紀》、《秋紀》、《冬紀》。每紀都是15篇,共60篇。六十一篇。十二紀者,記十二月令也。本書是在"法天地"的基礎上來編輯的,而十二紀是象徵"大圜"的天,所以,這一部分便使用十二月令來作為組合材料的線索。《春紀》主要討論養生之道,《夏紀》論述教學道理及音樂理論,《秋紀》主要討論軍事問題,《冬紀》主要討論人的品質問題。八覽,有63篇,八十三篇,八覽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識}、{審分}、{審應}、{離俗}、{恃君}。顯然脫去一篇。內容從開天闢地說起,一直說到做人務本之道、治國之道以及如何認識、分辨事物、如何用民、為君等。六論,共36篇,六論者,{開春}{、慎行}、{貴直}、不苟}、{似順}、{士容}。雜論各家學說。《呂氏春秋》是戰國末年(公元前221年前後)秦國丞相呂不韋組織屬下門客們集體編纂的雜家著作,又名《呂覽》,在公元前239寫成,當時正是秦國統一六國前夜。此書共分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餘萬字。書中尊崇道家,肯定老子順應客觀的思想。同時,融合儒、墨、法、兵眾家長處,形成了包括政治、經濟、哲學、道德、軍事各方面的理論體系。

書中還提出了"法天地""傳言必察"等思想,和適情節慾、運動達郁的健身之道,有着唯物主義因素。同時,書中還保存了很多的舊說傳聞,在理論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另外,書中也有一些天人感應的迷信思想,應該加以分辨。司馬遷《史記》里將《呂覽》與《周易》《春秋》《離騷》等並列,表示了他對《呂氏春秋》的重視。東漢的高誘還為其作注,認為此書"大出諸子之右",即超過了諸子的成就。《漢書·藝文志》則將該書列入雜家,所以儒家學者不再重視。

各家論述

關於道家

《呂氏春秋》大量吸收道家虛靜無為之說,並把它運用於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以道家學術貫穿全書。它說:"君也者,處虛素服而無事,故能使眾智也。智反無能,故能使眾能也。能執無為,故能使眾為也。無智,無能,無為,此君之所執也。""善為君者無識,其次無事。"《呂氏春秋》認同先秦道家"無為而無不為"的主張,它說:"大聖無事而干官盡能。""善為君者,勞於論人而佚於治事。"《呂氏春秋》認為這種表面的"無為",才能達到"事省而國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奮;人臣以不爭持位,以聽從取容;是君代有司為有司也",其結果必然是君臣職能倒置,造成混亂和危殆。應該說,《呂氏春秋》中的這些見解,來自於老莊而又發展了老莊。

關於儒家

《呂氏春秋》吸收了儒家的仁義學說,贊同儒家的孝悌之道。至於法家主張的嚴刑厚賞,呂氏認為屬於"衰世之政"。在這裡,呂氏用儒家學說作為批評法家的依據。既然遵從儒家的德治理論,就要承認仁者愛人的血緣來源。它強調:"凡為國家,治天下,必務本而後末。所謂本者,非耕耘種殖之謂,務其人也。務其人,非貧而富之,寡而眾之,務其本也。務本莫貴乎孝。人主孝則名章榮,下服聽,天下譽;人臣孝則事君忠,處官廉,臨難死;士民孝則耕芸疾,守戰固,不罷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務,而萬事之紀也。"國事萬機,綱要在孝。"夫執一術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從者,其惟孝也。"(《孝行》)仁義禮智,均以孝為基石。但是,在其他篇章中,呂氏對儒家學說能否治國也有疑問。"孔墨之弟子徒屬充滿天下,皆以仁義之術教導於天下,然而無所行。有知順之為倒、倒之為順者,則可與言化矣。至長反短,至短反長,天之道也。"(《似順》),所以,實現儒家的德治,靠的是來自道家的自然;而道家的無為,恰恰要儒家的有為而成。這一辯證邏輯,正是呂氏參透諸子思想,發揚體行黃老思想的產物。

關於墨家

相對道、儒二家,《呂氏春秋》對墨家思想吸收較少。墨家的尊天、明鬼、非攻、非樂等主張,它基本據棄或予以駁斥。但對尚賢、兼愛之說,還是有所吸收的。《愛類》篇說:"賢人之不遠海內之路而時往來於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為務故也。""仁人之於民也,可以便之,無不行也。《呂氏春秋》中有一篇《節葬》,吸收並改造了墨子"薄葬短喪"的思想,主張:人死雖不為鬼,亦無知覺,但出於活着的親人在感情上的需要,送死仍要有一定的儀節,然而"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無有不亡之國,是無不揚之墓也",故此厚葬是無益的。那麼社會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風呢?《節葬篇》說:"今世俗:大亂之主,愈侈其葬,則……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為榮,儉節者以為陋……此非慈親孝子之心也。"這一見解比起墨子的節葬觀,更顯得理智和深刻。另外,《呂氏春秋》提出唯物主義的真理觀、名實觀,注重類比推理的正確運用,批駁詭辯的名辯思想,顯然也是吸收、繼承了《墨經》中的優秀思想。

關於法家

《呂氏春秋》肯定法家的重要性和變法的必要性,明確指出:"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眾也;勇者不得先,懼者不得後,所以一力也;故一則治,異則亂;一則安,異則危。這些觀點顯然與商、韓的思想有直接的聯繫。但是《呂氏春秋》對於法家"慘礉少恩"的一面,對於《韓非子》中的種種陰謀權術,是拒斥不取的。

關於農家

該書《士容論》中《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顯然是農家之言。《上農》篇重視農業生產,其理由是:"古先聖之所以導其民也,先務於農。民農,非徒為地利也,貴其志也。"這就是說,倡導重農,不僅為了生產,還有"貴其志"的目的。它接着說:"民農則朴,朴則易用,易用則境安,主位尊。"

關於兵家

對於用兵作戰,呂氏繼承發展了老子"夫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天將救之,以慈衛之。"這一份文化遺產,尤其是它總結出的"義務必勝"的思想,是比一般先秦兵家更卓越的觀點。明確反對墨家的偃兵觀。他強調,人類的爭鬥是自古以來存在的,所以軍事不可少。"天子之立也出於君,君之立也出於長,長之立也出於爭。爭鬥之所自來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賢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盪兵》)如果僅僅強調非攻而不是賞有義而伐不義,就會助長無道。需要注意的是,呂氏在反對偃兵的同時,他所說的義兵,也從側面批評了不講道義只講強國的霸道思想。

綜上所述,歷史上號稱"雜家"的《呂氏春秋》並不是混雜不分,毫無原則的。《呂氏春秋》有自己的特點。它的特點是:以道為主貫通各家學說,用平等的眼光對待各家學術,但不取鬼神、迷信的思想,而是吸取各家比較進步的思想。如對於儒家,主要吸取其民本思想、修齊治平思想;對於墨家,主要吸收其薄葬的思想;對於法家,主要吸收其法治思想。《呂氏春秋》雖採取各家學說,但所採取的觀點之間,並不牴牾。因此,《呂氏春秋》可謂"雜而不雜",具有博綜眾家的融合傾向。古代的遺文佚事也靠它得以保存。

藝術特徵

《呂氏春秋》是一部產生於戰國晚期的理論著作,出於眾人之手,風格不完 全統一。如《重己》篇講自己的生命如何重要,先從人不愛倕之指而愛己之指、人不愛崑山之玉而愛己之玉之說起,層層深入,語言樸素懇切。《貴公》篇講"聖人之治天下也,必先公"的道理,先提出論點,再以荊人遺弓、桓公問管仲等具體事例說明,敘述生動明快。其他如《貴生》《用眾》、《順民》、《正名》、《察傳》、《似順》等篇也各有特色。《大樂》篇講音樂的產生、本質和功用等,語言簡潔流暢,有《老子》的文風,其中有些段落本身就是聲中音律的押韻散文。

《呂氏春秋》在文學上的另一個突出成就是創作了豐富多彩的寓言。《呂氏春秋》在寓言的創作和運用上很有自己的特色,往往先提出論點,然 後引述一至幾個寓言來進行論證。如《當務》篇先提出"辨"、"信"、"勇"、 "法"四者不當的危害,然後就連用"盜亦有道"、"楚有直躬者"、"齊人之勇"和"太史據法"四個寓言來說明道理。《察今》篇為了說明"因時變法"的 主張,後面也連用"荊人涉雍"、"刻舟求劍"和"引嬰兒投江"三個寓言。如 《刻舟求劍》:"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 亦惑乎?"該書的寓言生動簡練,中心突出,結尾處往往點明寓意,一語破的。


參考資料

  1. 《呂氏春秋》管理思想綜覽2014-04-01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