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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話合聲字母》是清末切音字中推行規模最大的一種方案。王照著。1900年書成於天津,署名 「蘆中窮士」。1901年由中國留學生在日本東京印行。1903年北京裱褙胡同「官話字母義塾」重刊,增附「宛平縣生員王璞呈文」等文獻資料數種,書名改題《重刊官話合聲字母序例及關係論說》。1906年北京「拼音官話書報社」翻刻。今有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年出版據 「拼音官話書報社」版的影印本。[1]


  王照 (1859-1933),字小航,號蘆中窮士,又號水東,河北寧河縣(今屬天津市)人。1881年中舉人,1884年為進士,官至禮部主事。因主張變法維新,曾被清廷革職拿辦,入獄三月。辛亥革命後,被教育部聘為 「讀音統一會」會員,並舉為副會長。畢生熱心教育事業,潛心「官話字母」的研製和推行。為提倡拼音字的先驅者。著作尚有《水東集》、《官話字母字彙》及官話字母書多種。

  本方案為拼音字方案中漢字筆畫式(偏旁派、假名派)的代表作。採用簡易的漢字形體或部件為字母,如:

《官話合聲字母》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扌 (撲)、弋(戈)、× (希)、了 (阿)、兒(兒)土(土)日 (日)於 (於) 等,計62個。分別標示50個「音母」(指單純的聲母及其與介音結合的聲母),12個「喉音」(指不拼合介音的韻母)。(初作為「音母」49.「喉音」15)。方案採用聲韻雙拼制,而不採用將介音獨立於聲母或韻母之外的三拼制。其書寫方位為聲母在左,韻母在右。聲調分 「下平」、「上平」、「上」、「入」四類,其標示方法是分別在拼寫音節的左下、左上、右上、右下角加 「、」 (點)。本方案內容,除 「五十音母」、「十二喉音」和字母表外,尚有 「用法」和 「教法」的文字說明,以及作者敘於天津城東寓所的 「原序」和 「新增例言」16條。

  本方案的重要特點是明確規定用以拼寫「京話」或「官話」。所謂「語言必歸劃一,宜取京話,因北至黑龍江,西逾太行宛洛,南距揚子江,東傅于海,縱橫數千里,百餘兆人,皆解京話。外此諸省之語,則各不相通,是京話推廣最便,故曰官話。官者公也,公用之話,自宜擇其占幅員人數多者。」(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年版。以下引文均同此。)這反映了作者以「京話」統一語言的主張。同時,作者還提出本方案只用以拼寫「白話」(俗話),而不能拼「文話」的見解。因為「專拼北人俗話,肖之即不誤矣。今如兩人晤談終日,從未聞有相詰曰:『爾所言之晚,為早晚之晚耶?為茶碗之碗耶?』爾所言之茶,為茶葉之茶耶?為查核之查耶?』可知肖之即無誤也。若用以拼文話,則讀者有混淆誤解之弊,是必不可。」這同樣揭示了言文合 一的好處。

  關於創作「合聲字母」的主旨,作者亦有明確闡述。「原序」雲:「今各國教育大盛,政藝日興,……固各有由,而言文合一,字母簡便,實其主要之原。」但,推行拼音字,並不「輕視漢文」。作者認為,「漢文及俗話,互有長短,不特吾國舊書終古不能廢,以後翻譯西書用漢文俗語並行,互相補助為益更多。若令人厭故喜新非我同人之志」。

  《官話合聲字母》刊行後,曾得到翰林院編修嚴修和桐城派古文家吳汝倫的讚賞,以及後來直隸總督袁世凱的允許,加之作者及其學生們的齊心協力,辦義塾、出書報,使本方案在本世紀開始的10年內得以廣為傳播。勞乃宣還在此方案的基礎上,增加南京音、蘇州音、閩廣音的聲韻母,分別修訂成「南京話合聲簡字」、「蘇州話合聲簡字」和 「福建話和廣東話合聲簡字」,在南方推廣 「合聲字母」。1910年,因 《拼音官話報》觸犯攝政王載灃,本書被禁,才被迫停止推行。而它所採用的字母形式及其拼寫體制,對後來產生的「注音字母」仍有積極影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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