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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粥一飯一飲一啄不可貪食
圖片來自六圖網

一粥一飯一飲一啄不可貪食,佛制和尚日中一食、過午不食,中唐曾經我國和尚皆嚴厲持午,漸漸地,也如同乞食通常,通過時空的演化、習慣而被拋棄了。因為我國地輿的南北版圖廣闊,加上和尚的自耕自食,勞作量大,和尚總算拋棄傳統的佛制,寺院正式供給晚餐,稱「藥石」,藥石皆吃粥,也稱「晚粥」

原文

从印度到我国,经历了悠长的时刻与广阔的空间,和尚“食”的来历、方法、内容、时刻、次数甚至执事人,已有了改变,但小小的一钵里,盛满的永远是十方的护持与和尚的自省,在一粥一饭、一饮一啄间,不断地提醒着每个年代的和尚。

  飲食,是生物維繫色身的要件之一。通常人每日塵勞奔波,最低限度的目標就是求得衣食溫飽,如果能吃飽穿暖後,最佳還能吃得好,穿出位置;對落髮和尚而言,要能專注辦道,首先也是有必要安排色身,但佛陀教訓比丘將食物視為「藥」,只是以食物醫治飢病,滋養色身,長養慧命,不行任意貪食。

  初始佛教時的和尚以乞食為生,在律藏中對於「食」的規則十分多,都是佛陀依着其時的情境而加以擬定的。佛教傳入我國後,為習慣民意風俗,我國和尚食物的來歷、方法與內容,就產生了另一番新的面貌。

  農禪日子 自耕自食

  佛世時,比丘們身披袈裟,手持著缽,四處乞食游化,只要在旱季里,才回到精舍或固定的一處結夏安居,此刻不再出外討飯。對和尚而言,「乞食」蘊涵著深遠的含義──一方面是降伏驕慢,不貪甘旨,毫無挑選,專注修道;另一方面則是藉著乞食緣由與居士觸摸,給予施捨種福田、說法的機會。所以,乞食是和尚的正命,墾土掘地、栽培蔬果致使損傷生命,這是初始佛教所不許的。

  佛教初傳中土,我國沙門仍然據守著佛陀的遺教,後來和尚逐步拋棄討飯乞食的方法,最早可見的記載是東晉安帝義熙元年(西元四○五年)道恆的《釋駁論》中指出其時沙門「或墾殖田圃,與農民齊流」,可知其時和尚已開端耕種了。

  為何我國和尚無法再過乞食的日子呢?這與我國的民意及僧團在我國的開展有關。

  在我國的文明里,「乞討」是卑微的行為,況且在遍及注重勞作的大社會,和尚乞食,被視為「不事勞作,不事生產」,難以獲得社會群眾的認同與敬重;其次僧團人數不斷添加擴展,寺院又位處偏僻,端賴討飯乞食有本質的困難。在此情況下,自南北朝以降,皇室貴族以賜田與舍田的方法供養和尚,不再直接施捨飲食;相對地,僧團也有必要自行組織生產的方法,以便自給自足。

  到唐朝時,馬祖大師創立森林,百丈禪師立下清規,正式敞開我國僧伽日子新型態,和尚開端過着「晝而農、夜而禪」自耕自食的農禪日子,百丈禪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身體力行的高風亮節,變成後代和尚效法的典範,在作務中修行也變成和尚奉行不渝的信仰。

  菜根香,佛門悲心長

  比之初始佛教的飲食,我國佛教最突顯的是「素食」。在佛世時,和尚既是乞食,居士供養啥,比丘就承受啥,因而佛陀並未制止和尚食肉,除了象肉、馬肉、龍肉、人肉不得吃,其他肉類,只要不見殺、不聞殺、不為我殺(三淨肉),皆可承受(見四分律)。

  而大乘佛教是禁止肉食的,《梵網經菩薩戒本》即指出「不得食全部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涅盤經》中也說「食肉者,斷大慈種」。以慈心戒殺素食,恰是悲憫眾生、長養大乘慈善的表現。

  我國和尚素食也和篤信大乘佛教的梁武帝有極大的聯繫。公元五一一年梁武帝招集諸沙門立誓永斷酒肉,並以法則布告,違者嚴懲。由於帝王的推動,加上我國寺院自耕自食,廣闊的莊園供給素食來歷,這項教團變革,收到極大的成效,直至今天我國佛教僧團仍堅行素食。

  以往的寺院經濟遍及貧窮,加以和尚節儉,醃醬特多,每日齋飯,除中午一餐吃飯外,多半食粥,佐以陳年醃菜。如今台灣拜經濟生長之福,和尚的飲食也隨著改變,諸如素食人口疾速增多,素食館相繼設立,素食製成品品種多樣化了。近幾年更颳起回歸天然之風,清淡的生食、素食天然成了新年代的寵兒,從健康的視點來看,它已漸漸脫離了宗教的素食了。

  二時過堂 食存五觀

  「過堂」,也是我國森林中特有的儀制,它在僧伽日子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早、午齋的過堂,是落髮人五堂功課中的兩堂。

  當雲板響起,群眾搭衣魚貫進入五觀堂,依序就坐,向上問訊後維那起腔,群眾齊唱「供養偈」,供養十方三世全部諸佛,面臨果腹養身的食物時,和尚再度提醒自己,不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要跟隨先聖先賢。早齋唱「粥有十利,饒益行人,果報無邊,究竟常樂。」午齋則唱「三德六味,供佛及僧…… 若飯食時,當願眾生,禪悅為食,法喜充溢。」

  接著維那師呼僧跋後,群眾便開端用齋。森林過堂多運用碗盤,少數寺院運用缽,碗盤皆有必定位置,不得任意擺放,添湯加菜由行堂效勞,也不得作聲、恣動。在飯食中須心存五觀(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業,方受此食。)並攝心刻苦,或持佛名號或參「吃飯的是誰」。末端,群眾唱結齋偈「…… 所謂施捨者,必獲其利益…… 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感念信施護持,回向眾生皆得滿意。

  整個過堂是一個安靜的用食過程,住持和尚如有事便會在此刻向群眾宣告,稱為「表堂」。每月初一、十五或特別節日便加菜勞眾,或有居士齋僧施捨也加菜。

  我國梵宇通常在大殿外右側會設個小小的施食台,體恤飢困的眾生。它是依據佛經中「原野鬼神眾」及「羅剎鬼子母」的典故而來,群眾過堂時,都由一和尚擔任出食,將七粒米或指甲許的麵條,透過觀想及群眾的加持,施食給眾生,願他們同得豐滿並去掉慳貪。

  簡樸的森林用齋,象徵的是高遠的才智與廣大的情懷。

  持午不易 供給藥石

  佛制和尚日中一食、過午不食,中唐曾經我國和尚皆嚴厲持午,漸漸地,也如同乞食通常,通過時空的演化、習慣而被拋棄了。因為我國地輿的南北版圖廣闊,加上和尚的自耕自食,勞作量大,和尚總算拋棄傳統的佛制,寺院正式供給晚餐,稱「藥石」,藥石皆吃粥,也稱「晚粥」。

  而禪堂禪七時期,全日皆有活動,打坐、跑香替換刻苦,體力耗費甚鉅,所以一日用餐達四、五次,除早粥、午飯外,下午吃午粥(點心粥),黑夜八點還吃一餐,也是吃粥或饅頭,稱為「放參」。

  別的,還有出外求法的行腳僧,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緣由下,吃飯時刻和食物沒有保證,不受過午不食的約束,可以說啥時候得到食物,就啥時候吃,不過,當他們到禪堂掛單時,就有必要隨眾,百丈清規附旦過堂規中,就對於雲水僧這麼規則:「一近午到,午飯隨眾;近晚到,晚粥隨眾;時過始到,補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飯即行。」 ​   我國和尚既不能嚴持過午不食戒,須用何種心態用藥石呢?明朝蓮池大師所著的《沙彌律儀要略》說到「必也知違佛制,生大羞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說明晰和尚用藥石時須心存警覺,具足羞愧和慈善。[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