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壽昌 ( 同治時期淮軍將領)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丁壽昌(1826年-1880年),淮軍將領,字樂山,安徽合肥(今肥西)人。少為里塾師,粵寇擾淮南,遂集裡中子弟勒以兵法,築寨自保。
基本信息
本 名: 丁壽昌
字: 樂山
出生日期: 1826年
逝世日期: 1880年
生平
丁壽昌自幼聰穎,八歲作《詠雪詩》,十四歲作《怪石歌》。年少力學,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丁未科三甲第十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改戶部貴州司主事。[1] 咸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攻占南京,丁壽昌上疏建言,建議在淮陽一帶加強防禦,嚴防太平軍從三汊河北進,不久其擔憂果然成真。寶鈔局設立後,他又上言力陳濫發紙幣之危害。後晉升員外郎,曾充咸豐九年(1859年)己未科順天鄉試同考官。
同治二年(1863年),丁壽昌被擢升為福建道監察御史,任內請求減輕江南捐稅,減輕民負。次年,任嚴州知府。嚴州方經戰亂,凋敝不堪。丁壽昌不畏艱難,毅然前往,到任後發展經濟,教化人民,嚴州百廢俱興。同治四年(1865年),當地發生水災,丁壽昌親自乘舟勘察,結果船隻傾覆,險些溺水殉職。在病中仍請求上級免除建德、淳安、壽昌、分水各縣的賦稅並賑濟錢糧。不久即卒於官,年四十八歲。同治《山陽縣誌》有傳。
經歷
翰林院庶吉士(道光二十七年)
散館改戶部貴州司主事(道光三十年)
戶部員外郎
順天鄉試同考官(咸豐九年)
福建道監察御史(同治二年)
浙江省嚴州府知府(同治三年)
著作
丁壽昌精於音韻、文字學,有《說文諧聲略例》。另有《台垣疏稿》、《山陽文征》、《讀易會通》、《睦州存稿》等。
家族
丁壽昌家族是山陽當地望族,其父丁晏為道光元年(1821年)舉人,經學家。壽昌為丁晏長子;丁晏次子壽祺於咸豐九年(1859年)中進士,官至刑部郎中;四子壽征為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優貢。
史料記載
丁壽昌,字頤伯,號菊泉,進士。幼聰敏嗜學,八歲作《詠雪詩》,詞意警拔。年十四作《怪石歌》,用韓昌黎石鼓詩韻,潘德輿奇其才,賦長歌以贈之。既長,益肆力於經學,手抄《十三經異義》數十卷,尤精許氏說文,祛段書之武斷。擷桂,說之淹通,時咸服其精核,授戶部貴州司主事兼筦榷稅鈎稽綜核,吏莫能欺。咸豐三年,粵賊陷金陵,壽昌上言請堅壁淮揚以資保障,重兵扼三汊河口以杜北竄之賊。俄賊果從三汊河北竄。寶鈔局初設,壽昌議鈔法非不可行,但期於信,且行之於帑藏充足之時。運時於虛,其利甚薄,行之於餉糈支絀之時,以虛抵實,其弊易滋。當時頗不謂然。後試行果窒礙。或言奉天、直隸圈地旗產日久迷失,升科可得地十餘萬傾,稅銀五十餘萬兩。戶部檄壽昌核辦,壽昌曰:u2018理財之道在於固邦本,固邦本在於順民情,未有擾民而可以理財者。也不獨地方遼闊,難以周知,既防豪曓之侵欺,尤慮仇家之告訐,奸民滑吏朋起為奸,弊不勝言,無裨國課。u2019當事者違之,遂罷其議。晉員外郎,充己未鄉試順天同考官。十年,奉使查辦奉天海稅丑遺,一無所受。同治二年,擢福建道監察御史,首請停止江北畝捐以蘇民困,又請永減江省蘇松、常、鎮、太倉,浙省杭、嘉、湖七府一州漕糧正額,上培元氣,下順輿情,庶使億兆歸心,賊人破膽。未幾,江浙次第收復,曾相國國藩推廣皇仁,卒竟其事,其端自壽昌啟之也。明年,授知嚴州府事。方抵,省客或謂嚴郡兵燹之餘,難以赴任。壽昌毅然曰:u2018豈有因郡地荒殘而以諉人者乎?u2019至則墾污萊,駢牛種,立義冢,埋枯骴,並建考棚,修書院以造士,招徠生聚,民氣翕然。四年,郡大水顧募救生船以遷居民,躬行水所,舟覆幾溺,以救免,衣履淋漉,猶指揮遷徙不輟,以故居民一無所損。病既亟,猶請於大府豁免建德、淳安、壽昌、分水諸縣糧賦並振給錢米,大府以為賢。尋卒官,年四十八。壽昌性沈靜,於書無所不窺,所居官署如客舍,惟日手書不輟。所着甚眾,或草創未竟,時論惜之。」
人物結果
光緒四年,署津海關道,擢按察使,署布政使,以勤慎稱。六年,卒官。賜恤,贈太常卿,於天津建立專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