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金融發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金融工作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會同相關部門推動現代金融體系建設,引導金融機構進入進駐。推進金融業改革開放,研究提出金融服務和支持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政策建議。
(三)協調聯繫服務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市機構、各類金融機構。
(四)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推動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支持和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健全金融發展服務體系。
(五)研究分析國家、省有關金融政策、宏觀經濟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運行情況。引導協調金融機構運用各種金融平台和工具,為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區域和中小微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
(六)協調推動建立與自貿區(港)相適應的金融開放模式。綜合協調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建設,推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
(七)配合上級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網絡借貸中介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機構的依法依規監管。
(八)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牽頭負責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本市金融安全穩定。
(九)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本市全方位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規範各類交易場所、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發展。
(十)統籌推進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併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各類債券融資工具。協調推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等規範發展。
(十一)統籌推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和科技金融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扶貧工作。
(十二)推進全市地方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個人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負責檢查指導各區金融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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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海南三亞市 ,好看視頻,2020-01-11
- ↑ 金融行業法律法規匯編(一)常用 ,法律服務網,201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