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歸之台的典故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三歸之台的典故「三歸」,迄今所見古籍,最早見於《論語》。《[論語·八佾]]》: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那麼三歸是什麼意思?還有一個三歸之台的典故,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1]
管仲生活奢侈。據《戰國策》記載,呂倉的說客曾引用管仲的故事,勸周文君不要罷免呂倉。其中提到:「在齊恆公的宮中,一共擁有7個市場和700個妓院,齊國人都斥責他,於是齊國相國管仲就故意在自己家築台,並命名為「三歸台」,目的就是為桓公掩飾過錯,自己並非有意傷害民心。
《論語·八佾》: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譯文】孔子說:「管仲的器量很狹小嘛。」有人問:「管仲節儉嗎?」孔子說:「管仲有三處家業田產,對於公事卻不管,怎麼談得上儉約呢?」
《管子·山至數》:桓公又問管子曰:「終身有天下而勿失,為之有道乎?」管子對曰:「請勿施於天下,獨施之於吾國。」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國之廣狹、壤之肥墝有數,終歲食余有數。彼守國者,守谷而已矣。曰:某縣之壤廣若干,某縣之壤狹若干,則必積委幣,於是縣州里受公錢。泰秋,國谷去參之一,君下令謂郡、縣、屬大夫里邑皆籍粟入若干。谷重一也,以藏於上者,國谷三分則二分在上矣。泰春,國谷倍重,數也。泰夏,賦谷以市櫎,民皆受上谷以治田土。泰秋,田:『谷之存予者若干,今上斂谷以幣。』民曰:『無幣以谷。』則民之三有歸於上矣。重之相因,時之化舉,無不為國策。君用大夫之委,以流歸於上。君用民,以時歸於君。藏輕,出輕以重,數也。則彼安有自還之大夫獨委之?彼諸侯之谷十,使吾國谷二十,則諸侯谷歸吾國矣;諸侯谷二十,吾國谷十,則吾國谷歸於諸侯矣。故善為天下者,矣。彼重之相歸,如水之就下。吾國歲非凶也,以幣藏之,故國谷倍重,故諸侯之谷至也。是藏一分以致諸侯之一分。利不奪於天下,大夫不得以富侈。以重藏輕,國常有十國之策也。故諸侯服而無正,臣櫎從而以忠,此以輕重御天下之道也,謂之數應。」謹守重流,而天下不吾泄。
《戰國策·東周》:周文君免士工師藉,相呂倉,國人不說也。君有閔閔之心。謂周文君曰:「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已,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台,而民非之,無忠臣以掩蓋之也。子罕釋相為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齊桓公宮中七市,內閭七百,國人非之。管仲故為三歸之家,以掩桓公,非自傷於民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