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1]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有關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2]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組織有關國土空間規劃及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實施和管理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文化保護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推進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
(三)參與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與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長江三角洲一體化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開展全區戰略規劃和專項規劃及課題研究,組織編制區級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含整單元控規、局部調整、增補圖則、實施深化、規劃執行、城市更新)、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對其他專業系統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指導全區各鎮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郊野單元(村莊)規劃、增減掛鈎規劃編制管理;依法開展相關規劃審核、報批工作。
(四)負責歷史文化風貌區、歷史文化名鎮、優秀歷史建築和歷史文物古蹟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地名、城鄉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規劃土地管理相關工作,對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後到竣工驗收前規劃、土地執行情況實行跟蹤監督。
(六)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據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調查監測評價制度,推進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工作。組織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七)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開展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八)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總量控制和用途管制,並承擔監管責任。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補償和實施管理,負責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工作。
(九)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等工作。負責政府土地儲備等各類建設用地的開墾、整理、復墾管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推進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十一)負責有關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組織實施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十二)負責有關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有關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依據國家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有關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負責有關自然資源市場監管。依法負責各類建設用地管理和土地收回、土地儲備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相關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和基礎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測量標誌保護工作。
(十五)負責規劃和有關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案件。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嘉定區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牽頭組織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組織劃定並實施生態保護紅線;上海市嘉定區土地儲備中心承擔儲備土地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的具體實施工作。上海市嘉定區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
2、與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必要時,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可以提請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上海市嘉定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嘉定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權限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並與上海市應急管理平台相對接。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間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3、與上海市嘉定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本區地下空間建設用地規劃管理職責。上海市嘉定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區地下空間使用管理綜合協調等職責。
4、與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本區交通規劃的編制工作。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根據城鄉規劃的要求,負責具體編制本區交通規劃(包括綜合交通規劃,道路公路專項規劃,中運量公交網絡系統規劃、選線規劃和交通配套設施規劃,公共交通和港航專項規劃,交通影響評估等)和軌道交通規劃輔助性工作,由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其納入城鄉規劃總體平衡並經審批後,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負責綜合協調、推進實施。
5、與上海市嘉定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會同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解決好2011年前房屋拆遷問題。
參考文獻
- ↑ 收藏! 準確把握自然資源工作定位 ,搜狐,2023-02-07
- ↑ 專業介紹 | 城鄉規劃 ,搜狐,201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