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賢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奉賢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房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房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住宅建設和住房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推進國家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綜合協調、推進本區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產業發展;參與住宅基地詳細規劃方案的審核、擴初設計的審批以及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文件中相關建設指標的確定;負責本區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許可審批。
(四)負責編制本區住房保障、住房建設及配套設施等發展規劃,同時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本區房屋測繪、房屋權屬登記發證、房屋權屬檔案等管理工作,建立房屋權屬信息系統並實施管理。
(六)負責本區房產市場行業管理,包括預售、銷售管理和交易、租賃、交換、信息等管理;負責本區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資質管理和經紀公司的資質備案。
(七)負責本區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業主委員會的運作及房屋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物業公司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本區居住類房屋的修繕、改造的行政管理;負責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和管理;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和私房歷史遺留問題及宗教房產代經管理;編制各類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審查核發本區房屋拆遷行政許可,組織協調拆遷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十)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本區住房建設、房產市場、物業管理[1]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依法處理各種房產權屬糾紛。
(十一)負責房屋和住宅建設等方面的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2]建設,組織指導崗位培訓。
(十二)負責本區房產市場、住宅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統計和分析,及時向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提供信息。
(十三)參與本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關資金管理;負責住宅建設配套工程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商業廣場物業管理部工作指導手冊 ,搜狐,2018-11-29
- ↑ 什麼是智能化?一張圖看懂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區別 ,搜狐,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