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上海市崇明區委辦公室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人力資源[1]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行就業援助制度,提供全方位就業創業服務。負責本區就業資金的預測、使用、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培訓。落實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有關工作。負責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職業技能競賽有關活動。
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區人才的引進、培養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按照有關分工,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五、負責本區事業單位招考錄用、職務(崗位)管理、考核獎懲、培訓、交流等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2]和職稱評聘工作。指導有關單位開展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相關工作。
六、負責本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福利待遇相關政策。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的發放。負責本區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七、協調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按照有關分工,協同推進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
八、按照市、區總體規劃,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管理和實施,落實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工作。落實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等政策。
九、組織實施勞動關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相關政策。負責本區勞動關係協商協調工作,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十、負責農民工相關政策在本區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文獻
- ↑ 乾貨!人力資源的概念,搜狐,2021-07-21
- ↑ 什麼是繼續教育?哪些人需要參加?什麼時間段參加繼續教育?,搜狐,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