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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是靜安區人民政府下設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1],負責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等。
概況
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是靜安區人民政府下設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等。靜安區教育局下設11個職能科室。下屬教育機構51個,其中中學18所,小學12所,幼兒園12所。業餘大學、教育學院、逸夫職校、青少年活動中心各1所,其他教育單位5個。靜安區曾獲得「全國雙基教育先進區」、「全國特殊教育先進區」和「全國幼兒教育先進區」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治教,依法行政。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訂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行政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高標準、高質量的基礎教育;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
(四)負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的設置、撤銷、變更的審批;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審批和管理。
(五)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聘任、教職工聘用和校長(書記)職級評審等工作的管理;負責對學校幹部和教師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等工作的管理,加強以職業道德為核心的幹部、教師隊伍建設。
(六)遵循教育規律,抓好辦學體制和教育、教學的綜合改革[2];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科普、法制、國防等教育工作;配合、支持社區教育工作;推進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七)管理教育系統教育科研,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八)參與教育預算編制,管理使用有關專項經費,積極籌措教育經費;加強教育國有資產的監察管理;加強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經費使用的監察管理,提高教育投資效益。
(九)參與規劃基礎教育結構布局;制訂教育系統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協調、監督與管理。
(十)配合有關部門,保障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護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十一)管理區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負責區教育系統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負責區教育系統幹部、黨建等有關組織工作;思想、宣傳、法制教育等工作;統戰、老幹部工作;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區教育工會、教育團工委等群眾團體工作。
(十四)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市教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上海市靜安區政府機構,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 ↑ 關於教育改革!這四大問題必須重視!,搜狐,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