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成立於 2008 年,前身為上海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學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學法學教學與研究始於上世紀 60 年代,半個世紀以來,本學科始終保持鮮明的「航運」特色,海商法和航運法的教學與研究居於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也有較大影響。多名教授是我國《海商法》《港口法》[1]《國際海運條例》等航運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釋的主要起草人,並長期為交通運輸部重大航運法律與政策以及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決策諮詢意見。
教師隊伍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目前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精幹的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 65 人,其中教授[2]14 人、副教授 20人,已獲博士學位 51人。大部分教師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作為兼職律師及仲裁員參與法律實務。
學科設置
海海事大學自建校以來一直設有以海商法為核心的法學專業課程,在海商法界魏文翰、魏文達教授的帶領下,首開我國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學與科研的先河。1979年,該校開始招收國際法學研究生,是我國國內最早開設海商法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為我國首批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1985年開始招收國際經濟法(海商法)本科專業。為我國的港航、外貿、保險以及海事審判、海事仲裁、律師行業輸送了大量優秀人才。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成立於 2008 年,前身為上海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學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學法學教學與研究始於上世紀 60 年代,半個世紀以來,本學科始終保持鮮明的「航運」特色,海商法和航運法的教學與研究居於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也有較大影響。多名教授是我國《海商法》、《港口法》、《國際海運條例》等航運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釋的主要起草人,並長期為交通運輸部重大航運法律與政策以及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決策諮詢意見。
海商法為上海海事大學的傳統特色專業。2005 年上海市教委將我校的「國際法學(海商法)」確定為「上海市重點建設學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項目」,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學發展規劃(2008-2020 年)已將「航運政策與法律」學科群列為五個重點優勢學科群之一。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海商法研究的綜合性研究機構,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視頻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法律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搜狐,2018-10-10
- ↑ 教授和博士的區別 ,有途網,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