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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

來自 荔枝網 的圖片

作品名稱: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

創作年代: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宋祁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是北宋官員,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詞人宋祁的作品之一。

宋祁(998~1061)北宋文學家。字子京,安州安陸(今湖北安陸)人,後徙居開封雍丘(今河南杞縣)。天聖二年進士,官翰林學士、史館修撰。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書成,進工部尚書,拜翰林學士承旨。卒諡景文,與兄宋庠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詞語言工麗,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1]

目錄

正文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許康詩·許麗而康

許麗而康,岳孫奠之。 曰公之屏,實維似之。 公徒增增,朱綅綠縢。 不戁不驚,鉤膺鏤錫。 稱娖顏行,噦焉綏章。 總我列侯,式時南疆。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許康詩·公視於庭

公視於庭,師兵翼翼, 孔武有力。公適於府, 陪卿髦士,罔不就緒。 公宴於堂,嘉賓我從。 琴瑟鼓鐘,或揳或摐, 靜好鏗鏘,萬舞有容。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許康詩·左拂其殽

左拂其殽,炰憋燔羔, 給鮮于庖。右烹其敕, 筍菭蒲葅,柔嘉惟馥。 旨酒且多,其飲溫克。 攝爾攸儀,侑公宴嬉。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許康詩·公之相攸

公之相攸,孔樂於許。 其原朊朊,其川于于。 有芃禾麻,有京稷黍。 藪焉麋麕,渚焉魴鱮。 有李有桃,有柘有檀。 樹我之園,令居則安。

上許州呂相公嗣崧許康詩二首·許康詩·明明天子

明明天子,股肱一體。 於蕃於宣,邦人咸喜。 主芣之山,浚冀之渠, 弗童而材,弗竭而漁。 皇惠斯人,俾公焉依。[2]

作者生平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時任御史中丞的高祖宋紳,因其言語不當而獲罪,被罷免其官,遂舉家遷於雍丘縣雙塔鄉(今河南商丘民權縣)。

北宋天聖二年(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於是定宋庠為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小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宋祁初為復州軍事推官,後經孫奭(shì)推薦升任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殿試之後授予直史館,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又升遷為尚書工部員外郎,修撰《起居注》。

寶元二年(1039年)宋祁改擔任鹽鐵句院,知制誥,升遷為天章閣侍制,判太常禮院,至國子監。在西北邊境戰事財政都吃緊的情況下,他寫下了關於「三冗三費「的上疏。

慶曆元年(1040年),因其兄宋庠與宰相呂夷簡不合被罷相之事,被貶為知壽州(今安微省鳳台縣),後至陳州(今河南淮陽縣)。

慶曆三年(1043年)回朝,擔任龍圖閣學士、史館修撰,奉皇帝的詔令同歐陽修合修《唐書》,前後歷時十七年。

慶曆六年(1046年),宋祁升為右諫議大夫,出任群牧使。

慶曆八年(1048年),再次擔任翰林學士

皇祐元年(1049年),宋祁因張貴妃冊封之事被貶知許州(今河南省許昌市)。數月後又被召回,為侍讀學士,史館修撰,升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貶知亳州(今屬安徽省)兼集賢殿修撰。

皇祐五年(1053年),又調知成德軍(河北省正定縣)升為禮部侍郎。又調到定州(河北省定縣)。皇帝加封他為端明殿學士,特地升為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佑四年(1059年),從益州回京後被授於三司使,後因包拯等上書說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沒能上任。之後皇帝加封他為龍圖閣學士,知鄭州。

嘉佑五年(1060年),《唐書》修撰完畢,宋祁被升為左丞、工部尚書。

嘉佑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學士承旨,復任群牧使。

嘉佑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於東京,卒後諡號景文。[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