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恰當的影響力,是英國等合同法的一個名詞,它可以引起別人質疑 有關的法律文件。
不恰當影響力
(英文:Undue influence),是英國等合同法的一個名詞,它可以引起別人質疑有關的法律文件,例如合同、遺囑等在受到不恰當的影響力之下簽署。 若果證明某法律文件內存有「不恰當的影響力」之質疑,可能令此文件的法律效力可以宣告無效,無法律約束力,可以不必執行。[1]
個案
家長命令孩子,後者出於孝道之心。[2]
律師誤導客人,後者相信此律師是專業人士。
醫生要求病人,後者為求康復。
教授指示學生,後者出於尊崇之心。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