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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是中國科技名詞,屬於科技術語。

漢文字是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1],直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其不單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表述用具,更是五千年悠久文明的記錄者、傳承者。可以說,漢文字是中華民族古老悠久、博大精深文明的「活化石[2]」。

名詞解釋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主要內容

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為例:

2022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彙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無需辦理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情形

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為例: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彙算:

(一)彙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彙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彙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需要辦理彙算的情形 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為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彙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於彙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彙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彙算。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彙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時間

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為例:

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方式

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為例: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

(二)通過任職受僱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彙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2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託受託人(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託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託人為納稅人辦理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彙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託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彙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彙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併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彙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惠材料等彙算相關資料,自彙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以境外企業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報告、備案。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託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僱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該年度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彙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徵收管理,彙算期結束後,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