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
歷史沿革
1954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建設委員會成立,陳雲任主任。
1955年7月1日在國家建設委員會成立建築技術局。籌建重大科學工程。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撤銷國家建設委員會。國家建設委員會所管理的工作,分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承接。
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成立中央基本建設委員會、計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的決定》,陳雲兼任中央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
1958年11月23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2次會議根據國務院建議,決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陳雲兼任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
1959年4月,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正式恢復設置,陳雲被任命為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1]。
1961年1月30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撤銷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其業務合併到國家計劃委員會。
1961年2月8日,中共中央做出了關於國家建委與計委、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與經委合併的決定。
196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書記處第395次會議決定,重新成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
1965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谷牧任主任。
1965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成立國家建委的決議。
1983年,國家建委併入國家計委。原屬國家建委的國土局、施工管理局等一些部門併入國家計委。原國家建委副主任呂克白轉為國家計委副主任後繼續分管國土工作,徐青任國家計委委員、國土局局長。
視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陳雲與「大躍進」中的基本建設,中國社會科學網,2010-03-03
- ↑ 國家優質工程獎30年一路走來,搜狐,201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