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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地區(Central and Southern China region)是歷史上的一級行政區(已撤銷),後演變成傳統意義上的的地理名稱,一般指5省1區2特區(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香港、澳門),在中國地理上位於中國中南部區域,由華中地區與華南地區部分省級行政單位組成。中南地區從河南省一直延伸到海南省,跨度比較大,各省的民俗、地理風格迥異。新中國建立初期,我國曾設華北、東北、西北、中南、華東、西南六大行政區,為當時一級行政區[1]。
建制沿革
1949年到1954年期間、曾經存在的介於國家和省之間的包括上述地區的軍政一體的行政建制。中共中央中南局、中南軍政委員會、中南行政委員會、中南軍區均設於武漢。中南地區包括當時的直轄市武漢市、廣州市和省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1949年10月31日,毛澤東在給林彪等的電報中指出:華中須準備成立以共產黨為中心的統一戰線的軍政委員會,以為管轄六省軍事政治財經文化等項工作的過渡時期的最高權力機關。
1950年2月5日,在中原臨時人民政府的基礎上,中南軍政委員會在武漢成立,主席林彪,副主席鄧子恢、葉劍英、程潛、張難先,李先念等為委員,下轄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廣東、廣西6省區人民政府。各大行政區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建立健全之後,華東、中南、西北、西南軍政委員會作為中央政府的代表機關和地方政權的最高機關納入新中國大區行政建制。
1952年4月18日,撤銷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設立政務院華北行政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1952年4月18日第14次會議決定)。
1961年,中央正式設置中南經濟協作區,為全國六大經濟協作區之一,所含範圍大致與建國初的中南行政區相同。
1978年以後撤銷。
行政區劃
建國初期,全國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區,實行黨政軍一體化管理,1954年6月撤銷。
建國以後的行政區劃幾經更迭,部分省級行政區早已撤銷、合併,如1952年撤銷的平原省、察哈爾省等;又有新的省級行政區成立,如1988年新成立的海南省。故以下僅列出1953年的全國行政區劃:
華北區:北平市、天津市、察哈爾省、山西省、綏遠省、內蒙古自治區;
東北區:瀋陽市、旅大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長春市、哈爾濱市、遼東省、遼西省、吉林省、松江省、黑龍江省、熱河省;
華東區:上海市、南京市、山東省、江蘇省、江西省、安徽省、浙江省、河北省、福建省、台灣省;
中南區:武漢市、廣州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南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康省、西藏地方、昌都地區。
現中南地區拆分為華中地區和華南地區。把中南地區中的中部省份河南、湖北、湖南稱為華中,把廣東、廣西、海南、台灣、澳門和香港稱為華南,這種提法是中國動物地理區劃和中國氣象地理區劃的普遍劃分[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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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華東、華北、華南、華西、華中怎麼劃分? ,個人圖書館
- ↑ 」中南地區「和」華中地區」的概念區別,基本常識需要知 ,東湖社區, 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