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1949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江西設立分支機構,成立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系接管當時國民黨政府「四行二局一庫」[1](即原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江西省內分支機構,以及原江西省銀行等11個金融機構468人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新進人員組建的我省第一家社會主義國家銀行。
目錄
機構簡介
1998年12月16日,根據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在原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和南昌市分行的基礎上組建成立,隸屬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2003年起,隨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職能的劃出和新修正的《中國人民銀行法》[2]的頒布實施,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的主要職能轉變為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和提供金融服務三個方面,具體職能包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江西省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防範化解江西省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分析、研究江西省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負責管理江西省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管理江西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管理江西省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對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管理江西省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管理江西省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依管理權限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截至2009年7月末,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內設28個職能處室,下轄5個縣支行,共有幹部職工649人,其中機關506人,縣支行143人;負責管理江西省內10個地市的中央銀行業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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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民國金融的核心 四行二局一庫的前世今生 ,搜狐,2020-03-29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政府網,200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