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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名家書法 |
《中國歷代名家書法》是2002年金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松晨。
簡介
作 者:李松晨
出版時間:2002-1
定 價:500.00元
出版社:金盾出版社
頁 數:321
ISBN:9787508216812
內容介紹
《中國歷代名家書法(楷書共10卷)(精)》楷書,亦稱真書、正書。中國書法分「篆、隸、楷、行、草」諸體,楷由隸演變而成。從廣義上講,楷書包括魏碑,但從傳統書學,也就是狹義上說,楷特指唐楷。是唐代確立了「筆畫平直、形體方正」的楷書嚴格標準,其根本法則,一直沿襲至今。從唐初以來,先把隸書改稱為八分,又把八分和正書混稱之為隸。到中唐以後,正書才恢復了本名,但是隸書竟從此無有了。
事實上隸之一稱,可以包括八分、正書。例如羊欣《采》文中稱東晉王恬、王羲之以下的一些善「隸、草」或「草、隸」,就是指的草書、正書。又唐·孫過庭《書譜序》中所云:「元常專工於隸書」,那又是指的八分楷法。
八分兼稱隸書,直至消亡,沒有取消這兼名(也是正名)。正書則到後來完全擺脫了隸名。大約北宋以來,又改稱為楷書了。
八分、正書可以統稱隸書,已如上述,但秦、漢隸書卻不能叫做八分或正書。這個問題起初在梁·庚肩吾的《書品論》中出了一些混亂現象,如他說∶「程邈所作……曰隸書,今時正書是也。」他的意思實在是說那時正書也可以叫做隸書,但語氣含糊,很容易使人倒 轉過來誤認為隸書也可以叫正書,到唐張懷瓘的《書斷》「隸書序傳」中,更加重了這個混亂,他在承認程邈造古(秦漢)隸的前提下,又把晉到唐的一些工寫正書(今隸)者——如王羲之、獻之以至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等人,都系在程邈名下成為古(秦漢)隸的子孫,他不分古(秦漢)隸、今隸,這正是唐代把古(秦漢)隸全部改稱八分,之後又把隸之一名完全讓給正書的原因。
早在西漢時又曾把隸書稱為真書,如《史記》「三王世家」中褚少孫說∶「論次真草詔書。」又《後漢書》卷一四「董祀妻(蔡琰)傳中也有「真、草惟命」之語。當時雖然已有八分楷法,我估計這個「真」還是指的古隸體。稍後晉劉邵「飛白書勢」中亦云「索草、鍾真」,又唐·孫過庭《書譜序》中論鍾、張書體時也說∶「擬草則余真,比真則長草」,那裡的「真」,可能已為章程書一一八分楷法了,因為其中有時間前後之不同。至晉簡文帝司馬昱「答湘東王論王羲之書」中所云∶「真草皆得。」又唐·李嗣真《書後品》論虞世南書法時引用蔡琰「真草惟命」之語,則都又稱之於正書了。就此可見他們所說的真書,即是說「正體字」,它可以把隸、八分、正書全都包括進去,不像後世那樣只把真書代替正書。
楷書是有模楷的意思,張懷瓘《書斷》中已先談到過。在漢代也是「正體字」的別稱,六朝人仍習慣地用着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論書》韋誕傳中都雲∶「誕字仲將,京兆人,善楷書。」那是「八分楷法」的簡稱。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書之名,其內容顯然和古稱是不一樣的,名異實同和名同實異之例,大概有以上這些,這些概念不弄清楚,勢必至於把各方面的其他問題也永遠混淆不清,一無是處了。
《中國歷代名家書法》楷書部分,選輯的是以唐代楷書為主的歷代名家名作,以供書法愛好者欣賞及學習臨摹之用。楷書從字的大小來分,除大楷、中楷、小楷外,特大的為[榜書],特小的為[蠅頭書]。這套叢書的楷書部分選輯了三卷小楷(含蠅頭楷),七卷大、中楷,亦有個別榜書者,按比例縮小製版入冊。楷書共十卷,一百一十篇。可謂收集廣泛,內容浩翰。但願廣大讀者喜歡。[1]
參考文獻
- ↑ 中國歷代書法名家百詠豆丁網,201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