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採花大盜第一人是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採花大盜 |
中國歷史上採花大盜第一人是誰?看過小說《三俠五義》的人都知道,這部小說中有一個名叫花沖的採花大盜。只因此人年輕貌美,風流瀟灑,又會武功,經常夜入民宅,騙奸良家女子,所以他一生中採花無數。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這個採花大盜還是被開封府包拯手下的號稱「御貓」的南俠展昭擒獲。當然,這只是小說虛構的情節,為了就是昭示正義,警示奸惡。其實,歷史上真實的採花大盜遠比花沖奸惡十倍,捕獲之後,當時的皇帝還親自下旨處以凌遲重刑,堪稱古今採花大盜第一人!讀中國古代歷史,了解更多歷史真相——[1]
這個採花大案發生在明朝憲宗成化十三年,即公元1477年盛夏,真定府晉州,也就是今日的河北晉縣一帶發生了一件上報朝廷的大案:一個名叫桑沖的採花大盜,運用扮女相、設騙局、施迷藥等手段,創下了十年間犯案上千次、姦淫良家女子一百八十二名的駭人紀錄!桑沖本姓李氏,原系山西太原府石州,即今日的山西離石縣李家灣文水東都李大剛的侄兒,有關他父母的情況,以及怎麼會隨叔父去東都軍隊駐地的原因,已無詳考,只知其年幼時,就被賣與山西榆次縣人桑茂為義子,遂改姓桑氏。稍長,混跡無賴行列,成為無所事事的浪蕩兒。
成化元年,即公元1465年,朱見深即位,是為明憲宗。就在這一年,桑沖聽一個嫖友相告,家住大同府山陰縣的谷才,善於男扮女裝,以教授女子針線活計為名,暗行奸宿,淫游十八年,從未敗事。桑沖聞說心動,就去大同府尋訪,在南關居民王長家裡找到了谷才,即拜他為師,專習淫騙婦女的伎倆。
谷才先把桑沖臉上的汗毛須髭絞剃殆淨,眉毛也作了整形。再蓄髮分作三綹,戴上假髻,扮成婦女的頭臉。然後教他學做各式女工,如描剪花樣、刺繡荷包、縫帽納鞋、烹調菜羹等,同時傳授如何混進閨房、挑逗哄騙、自製麻醉藥物,以及淫慾得逞後怎樣誘騙威脅不致敗露的各種作惡技術。
兩年後,桑沖「學業有成」,謝師還鄉。歸途中惡技初試,即告成功,自喜不已。馬上應一班臭味相投的朋友的請求,收本縣北家山的任茂和張虎、穀城縣的張端大、馬站村的王大喜、文水縣的任和成孫原共七人為「再傳弟子」。當時約定,往後各自行事尋樂,萬一事發,誰也不許把師傅扳出來。
成化三年三月,扮成女人模樣的桑沖離開榆次,開始了長達十年「別無生理,專一在外圖奸」的職業性騙奸生涯,歷經大同、平陽、太原、真定、保定、順天、順德、河間、濟南、東昌等四十五4府州縣及鄉村鎮店七十八處,足跡所至,相當於今山西、河北、山東三個行省。
沿途留心打聽良家出色女子,設計行騙。其慣用手法是,先詭稱自己是家住某地的婦人,因丈夫死後,不堪夫家族人虐待,逃亡在外,以做女工為生,以此博得人們同情。然後在作案對象的宅第附近,找一人家投宿幫工。過幾天後,便央求借住處主人介紹他去受害人家裡「教作女工」。
當時大戶人家男女之防極嚴,大姑娘小媳婦皆深居閨閣,足不出戶。「教作女工」的意義,不僅是傳授一些家政技藝,還兼有趁此機會,讓這些廣有見聞的同性陪伴起居、聊解煩悶的作用。為此,桑沖總能比較順利地獲得和這些被害婦女同宿一屋的機會。
常用的作案手法,是故意講些「風話」,挑逗受害人情慾,或詭稱「作戲」,即誘使被害人同其模仿男女交歡,趁機誘騙得手。如果遇上那些不易受哄辭色剛正的女子,則候至夜深時,向其噴灑迷藥,使受害人進入麻醉狀態後,再強行姦污。
古代富家女子貞節觀念極強,無論是被桑沖哄騙得手的還是被強施*淫的,事後從自保"名節"計,都遮羞含辱,不敢聲張。也有一些耐不住獨守春閨寂寞的離人之婦,還樂得藉此聊解夫婦別離之怨。所以桑沖行淫十年年,人財兩得,竟從未失手一回。直到成化十三年七月,當他又要向第一百八十三個受害人施惡時,這個淫棍的大限終於來臨了。
這天黃昏時,桑衝來晉州聶村生員高宣家,自稱是趙州民人張林的小老婆,因不堪丈夫打罵逃出來,想投宿一晚。高宣見他是個舉止裊娜的少婦,毫不起疑即留他在南房內宿歇。誰料高宣的女婿趙文舉也是個色中惡鬼,竟於半夜裡偷偷摸進南房,要向這個假女人求歡,桑沖本為垂涎高家小姐的姿色而來,萬萬沒想到自己先被高家女婿盯上了,惶急中將對方推倒。
趙文舉色膽包天,力氣又大,馬上把桑沖按倒在炕上,並強行解開他的衣裙。這一下,桑沖男扮女裝的行藏完全敗露,立刻被高家捆起來,解送晉州衙門。經審訊,大淫棍招供了師承谷才、傳教任茂等七人,以及十年流竄作惡的種種罪行。
晉州府認定桑沖所犯之罪,類比「十惡」,連同嫖宿良家女子姓名開單,一併解送北京,乞敕法司從重擬罪。明憲宗得知,命都察院複審。十一月二十日,掌都察院事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王等具題:「臣等看得桑沖所犯,死有餘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習學前述,四散淫。
欲將桑沖問擬死罪,仍行各處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體問罪,以儆將來。及前項婦女,俱被桑沖以術迷亂,其淫非出本心,又干礙人眾,亦合免其查究。」兩天後,成化皇帝在承天門下旨,原話為:「是這廝情犯醜惡,有傷風化。便凌遲了,不必復奏。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緊挨究,得獲解來!欽此。」
都察院奉旨,以零刀碎割的「凌遲」酷刑,處死了惡貫滿盈的採花大盜桑沖。與此同時,行文各省按院,緝捕任茂等一夥尚流竄各地行奸的流氓分子。此案全部過程都載在當時的「邸抄」上,也就是官報上,一時成為街談巷議的話題。
晚清淫徒作案的四種驚人手段晚清時節,由於西風薰染日烈,中國的社會風氣也日漸開化,往昔那種大門不出二門不入的閨秀已不再恪守閨房的寂寞,而是頻頻步出閨閣,時常出來拋頭露面。年輕女子拋頭露面相會的增多,那些「輕薄子弟」調戲良家婦女有可乘之機。
嬉笑指點,品其妍媸,輕薄無賴,竟伸手摸婦人的乳頭。據《申報》載,同治十一年(1872)四月二十八日,在上海城中城隍廟前,一婦人獨行。此婦人年甚少,相貌卻頗美。當時有兩個輕薄無賴男子,一名相交,一名徐錦,見這位婦人孤弱無伴,就從後面追趕上去。近前以後,嬉笑指點,品其妍媸。這兩個無賴感到光說興猶未盡,於是再趕行幾步,到四景園茶室門前,就挨婦人之肩而過,竟伸手摸婦人的乳頭,「兼肆謔浪」。
這位婦人一時大驚失色,急忙用兩手緊握其臂,大呼捉賊。兩人意欲甩手逃跑。此時路人聚集,全環視婦人,向她詢問何事。婦人如實道來,「具言所行,眾人均笑詈之」。於是將這兩個無賴捆送縣署,「二人共荷一校」,在四晨園門前示眾三日(《申報》,同治壬申四月二十九日)。其實,相交、徐錦這兩位輕薄無賴,不過是結幫成派的流氓中的兩位。這批流氓一般家住浦東,在城內以做豆腐為業。城隍廟前的四景園茶室,實際上就是他們的窩藏之地,時常在此拉人「吃講茶」(《申報》,同治壬申四月三十日)。
坑蒙拐騙,合夥作案,誘姦婦女,專乾性犯罪。同治年間,浙江鄲縣城內西雙橋,有吳姓婆媳兩人,專門以替人收生為業。婆婆年達六旬,而媳婦尚屬少艾,且丰姿秀美。同治十二年(1873)八月二十三日夜裡三更時分,行人已經絕跡。忽來一惡少,持燈一盞,命轎一乘,說是前來請收生。還說地點在小教場,韓姓家,請您媳婦去,大概屬於難產,實則滿嘴謊言。倉促之間,婆媳倆也來不及多細想,媳婦就「登轎徑去」。
婆婆看到轎夫身着棉綢小衫、紡綢褲子、廣式鑲鞋,與一般轎夫的裝束不同,心裡也就產生了懷疑。於是,就請鄰里五六人追趕上去。正好碰到惡少與轎夫商妥,打算借演武廳作雲雨台,「意將輪姦」。顯然,這位轎夫也是無賴的黨羽。後來看到有人喊叫而至,只好棄轎而去,狼狽逃竄(《申報》,同治癸酉九月初二日)。
既誘姦女人,又誣人偷竊,心狠手辣,禽獸不如。有一次,一少年乘江輪出行,偶抬頭見對門艙中坐一長相頗佳的婦人,於是就起了淫毒之心。入夜,婦人熟睡在床,少年折刀推門而入。婦人以為強盜來了,嚇得渾身發抖,問:「你要幹什麼?」少年說:「我要和你睡覺。」婦人正要喊叫,少年已將門鎖上了,隨即又把二百元銀幣甩到她面前,說:「和我睡一覺,這兩百元錢就給你,明日船一靠岸,各奔東西。如果拒絕反抗,我就先殺了你,然後自殺。」婦人為金錢所誘,又為利刃所逼,不再作聲,任憑少年爬上身體胡作非為。
次日早晨,少年忽在自己住的艙中大哭,並對聚攏來的買辦及諸客說:「我隨身帶了二百金,這些錢是我養家活口之資,昨夜全部失去,歸無面目,只有求死了。」船上買辦問:「你晚上睡覺鎖門沒有?」少年回答:「沒有。」買辦說:「銀子必定被賊偷了。不知道銀元上有沒有標識?」少年說:「有。銀元上都印有某錢莊的印。」於是買辦對乘客說:「為了拯救此人,請各位協助搜查隨身的行李。」乘客為了擺脫干係,證明自己的清白,都主動攤開行李接受檢查。
當來到婦人住房時,她神色慌張,堅決不同意檢查。買辦強行打開她的箱子,發現了打着印記的二百銀元。諸客見了驚詫不已,婦人掩面大哭。這時一老叟走出人群說:「我住在此婦鄰室,昨晚發生之事,聽得一清二楚。原原本本講述了一番,又氣憤地責怪少年說:「你既誘姦女人,又誣人偷竊,心狠手辣,禽獸不如。」最後,眾人商定,二百銀元仍歸婦人所有,並罰少年另拿二百元交給善會,以示懲罰。(陸德陽:《流氓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