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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詳細規劃專業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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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詳細規劃專業委員會成立於2017年6月,是隸屬於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的專業學術團體,原名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學術委員會,2019年10月更名為詳細規劃學術委員會,2023年3月30日更名為詳細規劃專業委員會。

本會宗旨

在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的領導下,廣泛團結全國從事詳細規劃相關工作的同仁,進行詳細規劃研究、編制、管理等方面的學術探索,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工作、促進規劃事業發展、完善城鄉規劃學科建設、提升詳細規劃專業水平的目標。

業務範圍

1、總結詳細規劃發展歷史、理論、編制、審批、管理、實施、監督等方面的經驗,探索新形勢下的詳細規劃理論方法和制度建設。

2、組織開展詳細規劃的學術研究、實地考察和實踐經驗交流,包括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詳細規劃理論研究與編制管理水平提高。

3、承擔詳細規劃相關的諮詢、研究課題和組織標準規範的制訂。

4、舉辦詳細規劃理論與實踐的學習培訓並定期開展學術研討,推廣學術成果和先進經驗。

5、做好發展會員的組織工作,培養、挖掘尖端人才。

6、履行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賦予的責任和義務並完成委託的各項工作。

組織機構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委員大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由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產生。設秘書長一人,負責本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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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詳細規劃學術委員會年會回顧:實踐創新篇

詳細規劃上承總體規劃,下接規劃許可,是引導和控制城鄉建設發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據,是具體實施城市、鎮總體規劃各項戰略部署的原則要求以及規劃內容的關鍵環節。強實踐性是詳細規劃工作的重要特點之一。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要實現生態文明[1]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對詳細規劃工作的實踐創新經驗及時進行總結非常必要。2022年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詳細規劃學術委員會年會以北京、廣州等地的實踐創新、空間風險測評與應對為引,激勵各位學者、專家和同行不斷從實踐中探索創新路徑。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常務理事,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副局長(掛職),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副主任

楊浚副局長的宣講題目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北京控規實踐》,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北京規劃改革背景

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於2017年9月13日聯合批覆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實施空間緊約束為標誌,北京在國家層面「五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基礎上構建了「三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陸續組織編制了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近期建設規劃等一系列規劃。

在此過程中,北京逐步形成了一套從總體規劃到分區規劃再到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逐層傳導、逐級深化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划進行了有效協同;在每一個規劃層級都探索構建了從規劃編制到規劃實施,再到監督保障的全周期閉環空間治理模式,深度融入了城市治理體系;搭建了全域覆蓋、邊界閉合、上下套合貫穿並與行政管理事權對應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框架,夯實了未來面向數字化[2]治理轉型的空間規劃基礎,將隨着各層級各類別規劃編制持續豐富、完善和深化各層級規劃內容;總結形成了一套涵蓋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鄉鎮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規劃編制方法和技術標準,向生態文明轉型背景下「多規合一」規劃改革方向進行了有益探索,將在實施過程深化完善、迭代升級;建立了一套持續豐富的過程管控規則,實現了傳統規劃從技術性文件向完整制度設計的轉型。

2北京控制性詳細規劃之實踐與探索

為了進一步傳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的管控要求,北京正在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最大的特點是:時空統籌、剛彈結合、編管一體。

2.1 關於時空統籌

空間維度上,與行政管理事權對應,全域劃定規劃單元和規劃街區,將總規的大目標、分區規劃的中目標,再到鄉鎮街道以及社區的小目標,構建了從「市」到「區」再到「街鎮」「社區」的規劃傳導體系,強調規劃事權與行政管理權責一致,形成一級政府、一級規劃、一級事權,再通過將城鎮開發邊界內1372個街區細化分為「三大類」「四小類」進行差異化的空間引導。

時間維度上,與規劃實施進程同步,將城鎮開發邊界內控規分為街區指引、街區控規和規劃綜合實施方案三個階段,改原來一次性控規編制到地塊為先到街區深度,再根據實施需要編制規劃綜合實施方案深化到地塊深度。其中:街區指引作為承接總規、分區規劃各項目標指標、剛性約束要求的細分單元,是編制街區控規的條件和依據,目前已經實現了空間全覆蓋並上線試運行;街區控規作為深化實施的依據,目前正在聚焦「十四五」期間重點發展地區有序開展編制;規劃綜合實施方案統籌綜合了原城鄉規劃中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土地入市前土地出讓方案、項目投資可行性方案等內容,在有近期實施計劃和建設安排前啟動編制,編制後直接成為入地入市、項目許可的依據。

編制時序上,在街區指引為全域用途管制夯實了基礎的前提下,街區控規和規劃綜合實施方案採取「按需深化」和「動態運行」的方式,其中:「按需深化」即根據實施需求滾動編制,使原有的「反覆調整規劃」進階為「不斷深化規劃」,做到空間資源供給與需求精準匹配,從而有效解決了傳統控規頻繁調整的問題,;「動態運行」即在動態發展過程中推進規劃事權下放,通過構建「市級主導、區級主責、動態監管」的規劃管理機制,讓各區政府在區域層面統籌空間資源配置與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環境保障、社會和諧等方面的關係,實現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的協同有效,促進空間資源的統籌平衡、集約利用、高效配置、合理投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