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法要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文法要略》,漢語語法學著作。呂叔湘著。分上、中、下3卷,上海商務印書館1942年出版上卷,1944年出版中卷、下卷。1956年修訂後分上下兩卷,合為一冊再版。1982年出新版。
本專著收編於《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
內容簡介
全書35萬字。本書是繼承前人關於虛詞和句讀研究傳統,借鑑國外語法理論,對照文言和白話的自成體系的漢語語法學代表作。上卷為「詞句論」,含8章:「字和詞」、「詞的種類和配合」、「敘事句:(1)起詞和正詞」、「敘事句:(2)補詞」、「表態句,判斷句,有無句」、「句子和組織的轉換」、「繁句」、「句法的變化」;下卷之上為「表達論:範疇」,含九章: 「數量」、「指稱(有定)」、「指稱(無定)」、「方所」、「時間」、「正反·虛實」、「傳信」、「傳疑」、「行動·感情」;下卷之下為「表達論·關係」,含六章:「離合·向背」、「異同·高下」、「同時·先後」、「釋因·紀效」、「假設·推論」、「摛縱·襯托。」「詞句論」主要研究詞和句子的類別和結構。按意義和作用的相近,本書將漢語詞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限制詞(副詞)、指稱詞(稱代詞)、關係詞、語氣詞7類。根據單句的結構,句子有敘述句、表態句、判斷句、有無句4種。關於它們的句法結構,認為以動詞為中心的句子,有起詞、動詞、止詞3個成分;而句子的中心不是動詞的句子則可以分成兩個語分,即主詞和謂語。同時認為「主語不一定就是起詞」。關於詞組與句子的分別,作者認為是配合的方式不同,而且詞組和句子的大多數可以互相轉換,但它們的作用是不相同的,詞組的作用只等於一個詞。「表達論」分「範疇」和「關係」兩部分,打破了結構類別的界限,以語義或表達方式為依據深入揭示詞、句的用法和特點。
本書在寫作上以範疇統攝表達形式,有利於古今比較,但不能反映漢語的歷史發展;在理論上採用葉斯柏森的詞級說(三品說)和詞組、詞結說,也不足以概括句法上的一切關係。書中注重研究漢語的特點,特別能兼顧形式(結構)和內容(語義),進行從外到內、從內到外的句法分析,並提出一系列富有啟發性的見解。本書推進了漢語語法學的發展,並成為中國語法學史上的重要著作。
作者介紹
呂叔湘(1904— ),中國當代語言學家。江蘇丹陽人。曾就學於東南大學、牛津大學、倫敦大學。先後任華西協合大學、金陵大學、清華大學研究員、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所長,中國語言學會會長等職。主要著作尚有《文言虛字》、《漢語語法論文集》、《漢語語法分析問題》、《語文常談》等。
相關信息
《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為書籍文獻的綜合性、科學性和知識性的工具書。選收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綜合性科學、社會和人文科學、文學藝術的各個學科,以及宗教的名著和重要典籍。以一部著作,或一篇論文、作品為一條詞目;古籍[1]中個別篇章,習慣上認為有特殊意義的,也獨立設目。一部著作[2]一般只在一卷出現。少數著作是幾個學科不可缺少的,在有關各卷互見。互見條目用(參見第 頁)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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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古籍和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2016-07-26
- ↑ 專著和論文哪個含金量高,搜狐,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