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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林學會林業科技管理專業委員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林學會林業科技管理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委員會)成立於1991年,是中國林學會下屬的成立較早的二級機構。成立20多年來,專業委員會團結帶領全國廣大林業科技管理工作者,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在科技工作上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國家林業中心工作,積極探索和研究林業科技管理髮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大力開展學術交流、決策諮詢和技術培訓等活動,為繁榮我國林業科技事業和全面提高我國林業科技管理水平作出了重要貢獻。

根據《中國林學會章程》,專業委員會將於2018年12月26日—28日在寧波市召開換屆大會。為保證大會順利召開,現就專業委員會第三屆委員會理事候選人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目錄

一、理事候選人條件

理事候選人須從事或主管林業[1]和草原科技管理工作,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在林業科技管理、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普及中,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為促進林業科技創新作出重要貢獻,在林業科技管理領域有較高聲望和影響;

(三)熱愛專業委員會事業,當選後能夠認真履行理事職責,積極參加專業委員會有關會議,承擔學會和專業委員會工作。

二、理事候選人產生方式

理事候選人採取單位推薦方式。

三、推薦單位及名額

(一)推薦單位

1. 全國林業及涉林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

2.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有關司局和直屬事業單位

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學會;

4. 中國林學會各分會、專業委員會。

(二)推薦名額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北京林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南京林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西南林業大學[2]、浙江農林大學和福建農林大學原則上分別不超過10名,其他各單位原則上不超過2名。

四、有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理事候選人推薦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一)要嚴格按照理事候選人的條件,認真做好理事候選人推薦工作。

(二)要確保推薦的理事候選人能夠如期出席12月26日-28日在寧波市召開的專業委員會換屆大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