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是由中國電子信息及相關行業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綜合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2014年6月28日在北京成立。會長由原信息產業部部長、黨組書記王旭東擔任,常務副會長由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曲維枝擔任。目前有個人會員5名、單位會員248家,其中部屬事業單位10家、高等學校12所、電子類協會31家、全國電子信息行業[1]的骨幹企業195家。中電聯設「1室1委8部」:辦公室、專家委員會、會員服務部、戰略研究部、信息統計部、科技質量部、行業發展部、國際合作部、會展培訓部、黨群人事部,及若干專項工作組、分支機構。
2018年11月26日,民政部發布2017年度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2]評估等級結果公告,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的評估等級為2A級。
建設宗旨
中電聯的組建,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減政放權、推進政社分開的重大舉措,也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機構職能調整,完善行業管理體系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政府主管部門、電子信息全行業和企業之間的樞紐和橋樑,中電聯的主要職能是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權益,促進電子信息行業自律,協助和支撐政府開展行業管理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維護行業利益,促進電子信息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電聯將秉承「精誠協作、創新服務」的工作理念,堅持「依法辦會、科學辦會、民主管理、服務為本、自律發展」的基本原則,努力為政府解憂、為企業排難、為行業謀利,力爭建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一流社會組織,為促進電子信息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業務範圍
(一) 提供決策支撐服務。研究電子信息行業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問題,牽頭制定相關產業規劃戰略,為政府決策和引導行業發展服務;接受委託對產業內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重大投資項目進行論證評價;參與編制電子信息行業年鑑。
(二) 開展行業數據採集與分析。受政府委託採集電子信息產業基礎數據和重點大企業運行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採集會員單位經濟運行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針對新領域、新業態,協助政府部門開展統計標準、方法和制度研究;依據相關法規出版發行行業報刊、設立行業網站,宣傳發布行業相關信息。
(三) 承辦行業科技成果評價表彰活動。受委託開展電子信息產業科技成果評價和信息產業重大技術發明評選,促進產業科技進步。
(四) 促進行業質量與標準化工作。受政府委託參與組織制定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參與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國際標準化活動;宣傳有關質量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並傳播先進質量管理理論和方法,促進行業質量管理水平提升。
(五) 開展行業自律與行業服務工作。推進行業自律和行業規範,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協調企業不正當競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承接政府相關職能轉移,在相關政策法規基礎上開展行業資質、認證等工作。
(六) 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國內外產業合作,提升電子信息行業國際影響力;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溝通、交流與合作,協調化解對外貿易爭端;推動企業「走出去」;組織相關協會及其會員單位開展國際性產業合作,負責具體任務立項和出國(境)政審。
(七) 開展會展、培訓及其他市場化活動。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國內外電子信息領域各類會展;開展相關技術、管理培訓和諮詢服務。
(八) 受委託承擔相關協會的黨建和幹部人事工作。指導相關協會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以及負責人的隊伍建設;指導相關協會的年度檢查、評比表彰、變更登記、設立撤銷分支機構及代表機構的前期審查等。
理事成員
名譽會長:李鐵映 曾培炎 胡啟立 張 挺 吳基傳
顧 問: 張學東 劉劍鋒 張今強 呂新奎 王金城 張文義 俞忠鈺
會 長: 王旭東 原信息產業部部長、黨組書記
常務副會長: 曲維枝 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秘 書 長: 周子學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經濟師
副秘書長: 王耀光 工業和信息化部原直屬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
龔曉峰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心主任
秘書長助理:劉志宏 中國電子標準行業協會秘書長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英文譯名為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Federation,縮寫:CITIF。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中國電子信息及相關行業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而依照本團體章程開展活動的全國性、綜合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家產業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履行政府授權委託的職能,作為電子信息行業政府主管部門、相關社團組織和企業之間的樞紐和橋樑,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權益,促進電子信息行業自律,協助和支撐政府開展行業管理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維護行業利益,促進電子信息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是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法人。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業務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可同國內國外相應組織簽訂有關民間的經濟、科技、人才等交流與合作的協議、協定和其他文件。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為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 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站在全行業的角度提供支撐與服務,業務範圍包括:
(一) 提供決策支撐服務。研究電子信息行業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問題,牽頭制定相關產業規劃戰略,為政府決策和引導行業發展服務;接受委託對產業內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重大投資項目進行論證評價;參與編制電子信息行業年鑑。
(二) 開展行業數據採集與分析。受政府委託採集電子信息產業基礎數據和重點大企業運行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採集會員單位經濟運行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針對新領域、新業態,協助政府部門開展統計標準、方法和制度研究;依據相關法規出版發行行業報刊、設立行業網站,宣傳發布行業相關信息。
(三) 承辦行業科技成果評價表彰活動。受委託開展電子信息產業科技成果評價和信息產業重大技術發明評選,促進產業科技進步。
(四) 促進行業質量與標準化工作。受政府委託參與組織制定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參與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國際標準化活動;宣傳有關質量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並傳播先進質量管理理論和方法,促進行業質量管理水平提升。
(五) 開展行業自律與行業服務工作。推進行業自律和行業規範,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協調企業不正當競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承接政府相關職能轉移,在相關政策法規基礎上開展行業資質、認證等工作。
(六) 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國內外產業合作,提升電子信息行業國際影響力;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溝通、交流與合作,協調化解對外貿易爭端;推動企業「走出去」;組織相關協會及其會員單位開展國際性產業合作,負責具體任務立項和出國(境)政審。
(七) 開展會展、培訓及其他市場化活動。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國內外電子信息領域各類會展;開展相關技術、管理培訓和諮詢服務。
(八) 受委託承擔相關協會的黨建和幹部人事工作。指導相關協會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以及負責人的隊伍建設;指導相關協會的年度檢查、評比表彰、變更登記、設立撤銷分支機構及代表機構的前期審查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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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電子信息材料行業現狀分析及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搜狐,2022-05-09
- ↑ 商會的歷史演變,道客巴巴,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