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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

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部門[1]。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目錄

簡介

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1日設置的一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2],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部門工作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作為國家行政機構,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對全國範圍內的郵政和電信事業進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組織機構

1953年時,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機關設置為辦公廳和15個廳局司級機關:

辦公廳

計劃司

財務司

人事司

教育

供應局

基本建設局

工程局

設計

郵政總局

長途電信總局

市內電話總局

監察室

勞動工資處

國際關係

保衛處

管理體制

  • 大行政區郵電管理局
  • 省級郵電管理局
  • 級郵電管理局

視頻

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 相關視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