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的前身是中山縣人民檢察署和石岐市人民檢察署,始建於1954年,「文革」期間被撤銷。1978年7月,重建中山縣人民檢察院。
機構簡介
年2月,因中山撤縣建市,改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1988年5月,隨着中山市升為地級市,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升格為地級市檢察院。市院內設政治處、反貪局等19個部門、1個直屬機構,下設第一、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市區院分別下設14個部門和1個直屬機構(均為正科級)。全市檢察幹警共432名,其中市院184名。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7月,被最高檢表彰為「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表現突出單位。
2021年4月13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崔華枝案專案組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優秀集體名單。
相關資訊
護航企業發展,中山檢察院打出優化營商環境「組合拳」
11月4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舉行「服務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通報中山市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1]工作基本情況。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中山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辦案數量居全省前列,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經驗做法被最高檢和省委辦推廣轉發,辦理的2件涉企業保護案件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十大典型案例。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不斷提升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工作水平,凝聚服務企業發展合力。
主動靠前服務,審慎平等保護市場主體
在實際工作中,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樹立平等保護、謙抑審慎文明理念。寬容民營企業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對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不清的問題,注意聽取行業主管、工商聯的意見,審慎啟動司法程序、採取司法措施、作出檢察決定,保證民營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
如審查民營企業家敖某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經查該案系敖某某在與地方政府合作招商引資開發工業園區背景下,與另一合作夥伴因涉案土地發生經濟糾紛而引發,遂以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對其不起訴。
今年以來,中山市人民檢察院邀請企業代表210餘人次走進檢察機關,召開企業家座談會10餘次,幫助企業解決困難。檢察長帶頭深入走訪民營企業,聽取企業的司法需求;檢察官進企業、商會[2]開展法治宣講12場,覆蓋企業1000多家;發出檢察建議30餘份,幫助企業堵漏建制,提高經營風險防範能力,做到幫到點、扶到位。
嚴懲侵企犯罪,全力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以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為牽引,嚴厲懲治利用黑惡勢力、嚴重暴力等方式向企業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嚴厲打擊因為經濟糾紛引發綁架、暴力討債、非法拘禁等各類刑事犯罪。
同時,中山市人民檢察院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行動,辦理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擾亂市場秩序類涉經濟犯罪712人。深挖長期侵蝕、損害企業合法財產的內部「蛀蟲」「內鬼」,辦理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犯罪182人。
深入推進全市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改革,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方案,成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並在鎮街和中山市煙草專賣局設立檢察工作聯繫點或檢察官工作室,加強專業團隊組建,充分運用「外腦」,有力推動形成點面結合、市鎮聯動、集中統籌的知識產權檢察保護合力,傾力服務創新驅動發展。
同時,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商標權、着作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犯罪,共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230人,摸排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523件。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嚴懲侵害企業的涉金融安全犯罪,主動與公安機關、金融監管等部門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合力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及「校園貸」「套路貸」等犯罪活動,辦理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86人;依法懲治洗錢犯罪,建立涉洗錢犯罪快速提前介入通道,共辦理洗錢犯罪13人,依法辦理朱某發等人通過地下錢莊賬戶在內地與澳門之間轉入轉出賭資、涉案金額達1.2億元的非法經營案。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服務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現場。
強化法律監督,大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強化刑事立案監督方面,中山市人民檢察院通過涉訪涉訴、「兩法銜接」平台等挖掘線索,持續推進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掛案」專項清理活動,重點糾正有案不立、違法立案以及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督促公安機關立案10件、撤案72件。深化推進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活動,監督糾正涉企刑事財產刑執行不當案件3件。加大刑事申訴、國家賠償案件中的產權保護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申訴權保障、公開審查等辦案機制,辦結涉企業刑事申訴和國家賠償產權保護案件12件。
今年以來,中山市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強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審查民營企業申請民事裁判監督案件216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件,標的總額達3億餘元。開展民事虛假訴訟專項監督,審查涉及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虛假訴訟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監督1件。審查民營企業申請執行監督案件16件,加強對涉企案件消極執行、違法執行、錯誤執行的監督,持續開展涉企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辦理一宗沙石場污染飲用水水源地案件時,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在訴前督促行政機關對其開展整改措施,及時督促其糾正違法行為,消除了污染隱患,在依法辦案的同時最大程度地降低對其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負面影響。深入開展「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簽署協作機制,營造安全有序的營商環境。
依法能動履職,努力提升服務企業水平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慎適用逮捕強制措施。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關於對民營企業負責人逮捕、起訴案件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對認罪認罰、輕刑犯罪,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2021年10月以來,共對涉案企業負責人或管理人員不捕不訴117人,依法變更強制措施49人,判處緩刑65人,139人得到了依法從寬處理。如在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過程中,對於初犯、真誠悔罪,並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配合勞動部門處理欠薪事宜,全部支付維權工人工資,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民營企業負責人,作出不起訴處理共11人。
辦案中,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儘量不採取限制財產權利的偵查措施,確需查封、扣押、凍結的,儘量為企業正常經營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不因辦案切斷民營經濟「命脈」。如在辦理一宗非法集資案件中,依法督促辦案機關對案外企業善意取得涉案車輛解除過戶限制,保障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該企業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還與中山市司法局聯合制發意見,簡化涉民企社矯對象申請請假審批程序,在充分評估外出風險基礎上,支持社矯機構對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表現良好的涉民企社矯對象確因工作需要短期出差等企業經營活動的,開闢綠色通道及時予以審批,切實保障企業正常經營活動。
今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迅速成立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市工商聯、市司法局等11家單位建立第三方機制管委會以及聯絡員、聯繫人等各項制度機制,推動聯簽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建立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確保中山市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專業化、規範化、協同化推進。截至10月,已辦理涉企合規案件7件,做到依法「能用盡用」,做實對企業既「嚴管」又「厚愛」,切實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
接下來,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將認真落實「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求,立足檢察職能,強化涉企知識產權綜合保護、協同保護、有效保護,強化涉企案件訴訟監督,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不斷提升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工作水平,凝聚服務企業發展合力。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營商環境?,搜狐,2022-06-02
- ↑ 三個方面講解商會的作用,搜狐,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