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1]。加掛烏蘭察布市商務局牌子。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外事、商務、口岸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外事工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國際貿易促進和口岸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規[2]以及烏蘭察布市委、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研究擬訂我市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對全市外事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改進建議。
(二)負責審核上報全市因公派遣出國團(組)和邀請外國人來我市訪問等有關事宜;組織有關部門管理中蒙國界烏蘭察布段邊界事務、涉外事務,指導並參與邊防會談、會晤工作。
(三)貫徹落實自治區商務廳擬訂的商貿流通、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研究我市商貿物流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貫徹執行自治區商務廳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組織食品藥品和食用農產品冷鏈物流標準化示範工作,規範農產品冷鏈流通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
(六)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市場化養老產業發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八)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上級商務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草擬和貫徹實施我市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我市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的申報工作。負責加工貿易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推動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外貿進出口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十一)負責我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上報我市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材料。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利用外資政策。負責全市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依法備案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負責外商投資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實際利用外資到位資金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三)負責老舊汽車報廢回收拆解等流通行業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督促、指導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和餐飲住宿場所(星級飯店除外)等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開展監督檢查;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和餐飲住宿場所(星級飯店除外)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成品油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督促檢查物流產業、物流園區、大型商務活動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行業、職業健康的監管;承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四)開展國際貿易促進以及口岸管理有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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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涉外法規 ,上海海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