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熊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二熊案,又稱熊紫平、熊北平強姦案,是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文革結束後審查並判決的一起惡性強姦案件。
案件的主犯熊北平、熊紫平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1] 熊應堂之子。此案的審查與判決被中國共產黨內部主持改革開放的一派着重宣傳,仍然帶有濃重的政治色彩。
經過
熊北平、熊紫平為孿生兄弟,在1974年供職於杭州重型機械廠和杭州制氧機廠,糾結馬少華、錢永敏等人,在四年時間內結夥強姦、輪姦、姦污、猥褻婦女達百餘人。此案發生於文化大革命期間,因為犯罪人身份特殊,當地司法機關無法干涉軍方人員,導致案件長期無法推進。
隨着文革的結束,案件得以公諸於眾。1979年11月14日,杭州市六千多人參加了公判大會。熊紫平被判死刑;熊北平被判死緩,後在獄中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