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承辦國務院指示、決定在我省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省政府向國務院報告、請示的起草工作,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部門轉由省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州市政府、各地區行署請示省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省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州市政府、各地區行署對省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省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由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省政府參事工作。
(十)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州市政府、各地區行署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情況。
(十二)辦理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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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雲南省省級政務服務事項(2020年版)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2020-07-14
- ↑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職能職責 ,雲南省人民政府